炫铃低头看了看这身衣服,感觉挺寒酸的,如果知道今天见李剑锋的话,她说什么都要好好打扮一番,毕竟那可是她年轻时期的暗恋对象。
这么多年不见了,记得上一次见面还是在贺子溪父亲的葬礼上,两个人只是互视了一眼,没有说话。
转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再次见面的话,那么一定要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
但是今天这身衣服实在是说不过去,炫铃于是就想推脱:“你们吃就行了,我就不去了!”
“可是已经说好要带上你,他还特意强调这是一次家庭聚餐,他可能也会带着他老婆,所以就一起去了!”贺子溪开口。
炫铃低头瞅着自己的这身衣服,心里犯起了嘀咕,记得二十几岁的时候,她可是一个喜欢打扮的女孩子,清纯美丽,长相甜美。
每次出门的时候,她不会素颜,虽然不会打扮,不会化妆,但是最起码用增白霜将脸蛋给抹白了,用口红将小嘴给抹红了,这一点是必做的。
她的化妆品不多,就只有一瓶增白霜和一只口红,连一支眉笔都没有,不是买不起,而是不会从来就不会画眉。
这样一番操作下来,镜子里的小美人就异常甜美可爱了,这样出门的话,自信感立马爆棚啊!
感觉周围的无数双眼睛都会停留在自己身上,感觉每一次回眸都会迎来无数次的对视,感觉自己就像是舞台上的明星一般,收获着无数双仰慕的眼睛。
年轻就是好,随便一打扮,那都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可是今天的炫铃那是除了洗了脸,抹了油,再也没有任何装饰了。
“下午跟我去公司待会儿,然后带你去趟超市,晚一些咱们就去赴宴。”贺子溪开口。
玄凌没有回应,抬手摸了摸自己扎的哪吒发型,心里有些想笑。
没有二十几岁的容颜也就算了,连打扮一下都没有,况且这身装束,再加上这个哪吒发型,简直就没有将李剑锋当成一回事儿嘛!
要知道这个是恋了很久的人,是自己年轻时候特别在乎的人,哪怕是一丁点的疏忽,都会后悔大半天的人,现在竟然用这身行头去见,简直要了老命了。
要知道一些参加同学聚会的人,都是收拾的油头粉面的,为的是什么?不就是因为现场有自己曾经在乎的人吗?
再者说,李剑锋的老婆那可是药厂的厂花,美丽的就像是仙女一样,在人家跟前,就算是打扮的花枝招展也一样会逊色很多,况且现在啥也不是,自己看见都寒蝉。
李剑锋的老婆给炫铃的最初印象还停留在了那次在药厂食堂打饭时的场景。
那个时候她刚来公司时间不久,但是从刚进厂的时候,第一天参加培训她跟李剑锋是同桌的时候,她就喜欢上他了。
他个头不高,但是白白净净,眉清目秀,字写得特别好看,龙飞凤舞一般。
他身上最大的光环应该是他的大学学历,因为在他们那个时代,能见到大学生都是十分困难的,毕竟她们只是药厂的女工。
那个时候的大学生很吃香的,因为能考上的大学的基本上都是天之骄子,不像是现在遍地都是大学生。
所以炫铃最喜欢炫铃的地方就是他的那张大学文凭,自带闪耀的光环。
也就是上班第一天,她就喜欢上李剑锋了,再加上又是同桌,这一同桌就做了将近一周。
虽然她跟李剑锋没有搭上任何话,但是总是在默默的注视着他。
一周培训结束,她被分配在了颗粒组,李剑锋直接去了办公室做了干事。
所以他更加耀眼了,成为了车间领导,虽然那个时候还只是小领导,但是已经非常让人膜拜了。
一有时间,玄凌就会搜索他的身影,一有时间她就想路过办公室,然后偷偷的朝着里面张望,虽然那个时候很羞涩,但是那颗狂热的心根本安奈不住。
久而久之,她患上了相思病,茶不思饭不想,就想每天能看到他,哪怕只是一眼,都幸福的不得了。
如果能跟他对视上一秒,足足能幸福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