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城市深深的吸引了。
包括一砖一瓦,还有很平常的街道,地面的路砖都深深的刺激着她的神经,让她觉得新鲜而有趣味。
不是因为bj有谁,而是那座古老城市的深深魅力所在。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每一次都是一种惊喜,一种激动。
记得第一次的时候,辛晓琪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能在bj打工就好了,哪怕是扫马路都很乐意呢!”
她抬眼看着那座陌生的城市,心里也有一种强烈的愿望,就是啊!要是能在这座城市打工就好了,到时候就能停下脚步好好的欣赏一下这座心仪已久的城市了。
若干年后,贺子溪二哥家的姑娘考上了北京城市里一座大学,然后如愿留在了bj上班,最后连户口也留下了bj,然后结婚生子,一家人成为了地道的北京人。
她是那个时候不喜欢bj的,觉得bj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城市,成为了自己讨厌的人的城市,那座城市不在属于自己了。
因为一个人而喜欢一座城市,因为讨厌一个人,而厌恶一座城市。
因为贺子溪二哥二嫂的蛮横无理,高高在上,不断欺压,所以她讨厌他二哥二嫂,甚至于连他们的女儿也讨厌,有句话叫做爱屋及乌,那么不爱乌就自然不及屋了。
也就是这个道理。
她喜欢bj源于那座城市陌生,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古老的气息,但是不喜欢确实源于对一个人有成见,而对整座城市失去了兴趣。
她现在喜欢南方,因为男方有晨晨,虽然夏天的南方炎热酷暑,但是她都依然喜欢那座城市,想在那座城市里跟自己的孩子朝夕相处,喜欢城市的每一片树叶,喜欢城市的每一棵树,喜欢城市的每一个角角落落。
“bj很好,城市很大,又是首都,那么为什么要回来呢?”炫铃问道。
“其实在那里干的挺好的,我在一家公司做出纳,但是我妈总是不放心我,所以在bj打拼一年有余之后,我就回来了,然后直接进的咱们公司!”楠楠此刻已经没有了任何戒备自信,真真切切的将她当成了朋友。
炫铃心想,不管怎样楠楠也是见识过大城市的人,比她强太多了,所以对她印象又好了很多。
下了地铁,她们两个在马路边站着楠楠掏出了手机,然后子啊手机上打开了打车软件。
比较这个来讲,炫铃还真是不如楠楠,毕竟现在小年轻一般都是打车一族,她们习惯运用各种软件,尤其是对于这种出行模式,那是再熟悉不过了。
炫铃就有些过时了,因为她还是习惯于坐公交,对于这些高科技软件她是懒得研究,觉得浪费时间,所以之前在工商科出去办事的时候,潘总说她出去可以随便打车,但是她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车。
原因就在与此,因为她不想去研究这些高科技软件,觉得坐公交就很好,很方便。
所以打车这件事就由楠楠操作了。
不大一会儿就来了一辆车,然后再她们跟前停了下来,因为当时已经十点多了,所以路上几乎没有什么人了。
玄凌到站之后下了车,楠楠继续坐着回家。
今天的这一路倒是很温馨的,炫铃的内心是很愉悦的。
次日,潘总一大早就将玄凌叫到了办公室,然后开口:“以后你和楠楠一起开票,她上午开,你下午开,这样谁也不至于太累!”
玄凌闻,这是又要给她分任务了,她立马就不高兴了,就是不喜欢给分任务。
她立马开口:“我不想开票!”
潘总开口:“你不要总看着自己的利益,你知道楠楠每天工作到几点吗?她几乎每天都是工作到十来点,我看着心疼,于是我每天都陪着她到那个点,如果你跟她一起开票的话,那么她是不是也能早下班了?”
玄凌依旧僵持着:“我不想开票,再者说早就忘记怎么开了!”
“忘记不怕,楠楠可以教你,如果不开票,你就得做工资,总得给楠楠减轻一些负担,那个姑娘也不容易,天天累哼哼的,我们作为领导层应该关心她,真切解决她的事迹问题才对。”潘总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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