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糖棕色让她本就白皙的皮肤更显得肤若凝脂,剔透得几乎能看见皮下淡青色的血管。
这颜色中和了她平日里沉静乖巧的气质,添了几分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矜贵,再配上那一身利落的皮衣和工装裤,整个人透着一股又野又傲的劲儿。
沈余欢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抬手拨了拨额前新剪的刘海,笑的无奈:“没这么夸张吧?”
“一点都不夸张!你这脸本来就白,现在感觉打上了一层柔焦。”她绕着沈余欢转圈,像验收艺术品,“还得是随哥,眼光就是毒辣!”
沈余欢弯了弯唇角,眼底漾开一点笑意:“她染过的发色很多,眼光当然毒辣。”
“哈哈,那也是,随哥一直是潮男来着。”
陆叶凝记得刚开始见江随时,江随还总骑机车戴着头盔接送沈余欢。
虽然那时她还没看到江随的脸,但已经觉得这肯定是个帅哥。
原因只有一个,太潮了。
各种穿搭配饰手到擒来,衣柜里耳钉项链丝巾腰带应有尽有,甚至衣服颜色也是五彩斑斓,柔嫩的粉清透的蓝,张扬的红暗沉的黑,江随全能hold住。
跟江随比起来,自己老哥陆夜安的衣柜跟海澜之家简直没有区别,永远都是黑白灰基础款。
陆叶凝真想不通,都在一起那么久了,陆夜安都没跟江随学学穿搭吗?!
陆叶凝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一把勾住她肩膀,把人往怀里带。
“走走走,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出发!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知道老于他们看到你这身造型出场会是什么表情了!”
两人并肩走出理发店,在暮色四合的街边打了辆车。
“聚会的地方在哪儿?”沈余欢系上安全带,侧头问。
“一家酒吧。”
“酒吧?怎么会选在那儿?”沈余欢挑了挑眉,略微有些意外的问:“谢屿挑的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