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能杀死一位王的只有长枪,就连悬锋的婴儿都明白这个道理。”克拉特鲁斯当然明白万敌的意思,但他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还是奥赫玛所有的悬锋子民。
    况且。
    “我曾向你的母亲发誓,要以生命扞卫你的王冠,但我未曾想过,歌耳戈之子会带头质疑…背叛悬锋精神。”
    “歌耳戈…你的母亲与悬锋城的建立者同名,她的作为也配得上这名字的重量。但你若要远离她的荣光,做个逃兵…恕我无法再献上自己的忠诚,迈德漠斯。”
    还是到了这一步,万敌心中一叹,“我本想与你共议族人的未来。但…现在似乎不是时候。”
    “走吧,万敌。”克拉特鲁斯冷哼,“那些黄金裔是这么称呼你的,走你自以为正确的道路。你骨子里是个我行我素的战士,一旦下定决心,没人能阻止你。”
    他转身背对万敌,挺直的腰杆似乎佝偻了几分,“不要妄图否定悬锋的传统…我们身在奥赫玛,但永远是纷争的子民。”
    即便如此,万敌还是争辩道:“在行将毁灭的时代,谈论血统没有意义。”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
    克拉特鲁斯侧首,“少主,记住:切勿将软肋示人,一头雄狮绝不应混迹于它的猎物之中……”
    “尤其,是它足以主宰整片战场的时候。”
    芙芙: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万敌该如何说服悬锋子民,他们的信仰已经深入骨髓,除非直接斩断。
    温迪:虽然获取的信息只有少部分,但通过万敌得知,悬锋王朝如今的制度应该已经陷入腐朽,不适合在末世生存,因此他才会拒绝成为半神。
    遐蝶:格奈乌斯阁下也曾说过,悬锋精神早已被世人曲解,不再是它的本意。
    瓦尔特:万敌的信念其实很坚定,问题的关键是族人想要归乡的心,这是他难以解决的事情。
    星期日:克拉特鲁斯其实很清醒,只是不愿面对现实。
    克拉特鲁斯:哎,我愧对殿下啊。黄金裔为了翁法罗斯的未来而努力,我们却局限于眼前。纷争不是为战而战,而是为守护而战,是荣光蒙蔽了我们双眼。
    万敌:吾师,您不必自责。在我做出决定之时,便早有预料,我从不后悔。
    哲:推翻传统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极度困难的壮举。
    ……
    “欧利庞,这孩子没做错任何事!”歌耳戈,万敌之母跪地试图说服,“这是一场谋杀!别让婴孩无辜的鲜血玷污悬锋人的荣耀——别把软肋暴露给你的敌人!”
    王欧利庞将还是婴儿的万敌高高举起,悬于冥河之上。
    “够了!朕心意已决。尼卡多利的战魂必须用这孩子的命延续。”
    “我们…必须拯救悬锋城。”
    “荒谬!”歌耳戈大喝,“他的手连枪头都举不起来,你觉得他能威胁到悬锋城?”
    “你要是真这么做,那才是断绝了悬锋的血脉——让我们千百年的荣光变成彻头彻尾的笑柄!”
    欧利庞摇头,“你忘了,悬锋人不相信血脉。我们的王只能从浴血的角斗悬锋祭典中诞生……”
    “至于悬锋城千百年来的荣光,那本来就是个笑话——杀戮就是杀戮,为虚荣而高兴的sharen凶手,并不比翁法罗斯最凶蛮的野兽更高贵。”
>>    可笑!
    歌耳戈揭露真相,“大不惭!你,还有悬锋诸王,你们的每一顶王冠,哪个不是从父辈的尸身摘得……”
    “可现在呢?难道你想用短短几句话,洗清自己染血的双手么?”
    欧利庞看向手中的小万敌,“不,恰恰相反:我正要结束这血腥的循环…就从这孩子开始,就在我染血的双手中结束。”
    “你做不到,欧利庞!”歌耳戈看透了这个男人,“你只是一个懦夫,一个只敢将屠刀挥向自己骨肉的卑鄙小人,弑亲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