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伤物:
于创口内提取到一枚长度为5。2厘米的建筑用射钉枪专用钢钉(扬州工具厂“火箭”牌配套钉),钉体附着脑组织及血迹。
现场物证:
单元门外侧垃圾桶内发现“火箭”牌射钉枪一把,枪身缠有黑色高压绝缘胶布,扳机斜上方有约1厘米长的焊接改造痕迹。枪体及钢钉表面未提取到有效指纹。
财物损失:
死者配发的54式手枪(枪号:吉a-03752)及枪套失踪,弹匣内5发子弹同时丢失。随身财物未损失。
初步判断:
凶手目标明确,即为抢夺枪支。使用改造射钉枪作案,手法专业,反侦察意识强。
吉化第二职工医院急诊科的刘医生后来回忆:“钢钉从枕骨大孔附近射入,穿透小脑,直达脑干。送过来时瞳孔已经散大,抢救只是走个形式。”
而常国义车后座上的,在混乱中被风吹散,白色的糖丝粘在路边的冬青丛上,在午后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案发后,吉林”专案组,由副局长王铁军坐镇指挥。侦查方向很明确:一是追查射钉枪来源,二是排查常国义的社会关系。
射钉枪的改造焊口成为关键线索。专案组对全市250多家工矿企业的机修车间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寻找能接触电焊机、角磨机且具备焊接技能的人员。
8月27日,转折点出现——却是错误的方向。
吉化公司103厂铆工王德勇来到专案组,神情紧张地交出一张烟盒纸,上面用圆珠笔写着:“枪是我焊的,去年12月,李晓冬找我帮忙。”
据王德勇陈述,去年冬天一个傍晚,同车间的李晓冬骑着自行车来找他,车后座用麻绳绑着一把射钉枪,说扳机太松,想焊个卡口固定。他碍于情面,用车间的电焊机在扳机斜上方焊了个约1厘米长的焊口,事后李晓冬塞给他两包红塔山香烟。
“李晓冬,23岁,吉化103厂铆工,1988年进厂,三次旷工记录,无前科。”专案组会议室的烟雾中,刑警队长念着档案,“身高1米7左右,与目击者描述的‘矮个子歹徒’特征相符。”
8月28日晚,李晓冬在家中被抓获。审讯持续了四天三夜。
9月1日深夜11点,审讯室门打开时,负责审讯的刑警出来汇报:“撂了。承认和他哥李晓峰一起作案,枪扔松花江了。”
专案组立即组织人手在疑似抛枪江段进行打捞。时值初秋,松花江水势不小,干警们用磁铁、拖网连续作业三天,一无所获。
“会不会是记错位置了?”有人质疑。
但破案压力如山倒——检察院干部当街被杀、配枪被抢,上级每日催问进展。9月2日,专案组决定先将李晓峰抓捕归案。
李晓峰的审讯却异常艰难。这个比弟弟高大壮实的汉子咬死一句话:“我没杀人,我弟是被打怕了胡说。”
就在专案组内部对是否定案产生分歧时,9月17日,又一桩命案如惊雷炸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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