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晚上8点,检察院领导找到李慧球:“慧球,最近要进行枪支检查,你把枪交上来登记一下。
李慧球没有多想,从腰间掏出枪套,将64式手枪交了上去。
就在他交出枪的瞬间,埋伏在办公室外的民警一拥而入:“李慧球,你涉嫌非法出借枪支,跟我们走一趟!”
李慧球脸色骤变,试图反抗,却被民警死死按住。“我没有!我冤枉!”他大喊大叫,却无济于事。
审讯室里,灯光惨白。面对民警的讯问,李慧球始终坚称自己的枪从未离身,更没有借给别人。
“我一直把枪带在身上,怎么可能出现在桂林?肯定是你们搞错了!”
警方没有放弃,转而审讯那些为李慧球做证的同事。经过耐心的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一名同事终于松了口:
“我说李慧球确实把枪借出去过。”他交代,李慧球曾跟他说过,有个朋友要帮老板押送运钞车,借枪用几天,还让他帮忙隐瞒。
证据面前,李慧球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低下头,声音沙哑地交代了实情:“是我把枪借给谭小秋了。”
李慧球说,谭小秋是他的老相识。1995年8月初,谭小秋找到他,说有个老板请他帮忙押送运钞车,需要一把枪壮胆,事成之后给一千块钱报酬。
“我一开始不同意,怕出事。”李慧球叹了口气,“可谭小秋反复求我,说就用几天,肯定不会出问题,我碍于情面,又贪那点钱,就把枪和七发子弹借给了他。
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时的糊涂,竟然酿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
五、主犯落网:亡命徒的终局
“立即抓捕谭小秋!”张贤国当即下令。根据李慧球提供的地址,警方迅速包围了谭小秋在邵东县的住处。
此时的谭小秋,正躲在家里收拾行李,准备逃往外地。他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却没想到,警方已经找上门来。
“不许动!警察!”民警踹开房门,一拥而入,将还没反应过来的谭小秋死死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