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旭,妈跟你说个事儿。”
“妈,您说。”罗旭一边吃着,一边抬起头道。
“那个……以后少跟叶家闺女凑合,人家叶奶奶都找我了。”
韩蓉语重心长地说着,露出几分无奈。
“毕竟咱两家条件不一样,人家在市里都有房,咱配不上人家闺女啊。”
韩蓉说的叶家闺女,叫叶姗姗,是皮帽胡同里最水灵的女孩子。
追她的男孩可是不少,不过她就是和罗旭走得近,只可惜她奶奶一直反对。
所以前几天罗旭鼓起勇气和叶姗姗表白,叶姗姗只是无奈说了一句……我奶奶不让我跟你玩。
意思很明确,那不就是拒绝吗?
罗旭也是倔,一听这话,转头便走了,而且从那天起,就真没再找过叶姗姗。
现在听到老妈这么一提,他脸色立刻就沉了下来。
“妈,我知道了。”
他随口回了一句,旋即快速扒拉了几口饭,便站起身。
“妈我先去饭馆儿了,下午忙!”
“诶,你再吃几口啊!”
“饱啦!”
说完,罗旭已经跑出了院子。
“这孩子……”
韩蓉脸上带着一丝担忧,其实罗旭追叶家闺女,她是挺高兴的,毕竟那闺女长得好,谁看谁喜欢。
可终究人家家里不同意,她也是怕儿子被伤着。
叹了一声,韩蓉把熬鱼的汤倒进饭里拌了拌,简单吃了几口,又把剩下的鱼端回了厨房。
胡同里,罗旭正往外走着,只见不远处叶家院子门前,一个女孩子正走出来。
女孩和罗旭年纪相仿,都是十八九岁,五官精致,皮肤细嫩,一双马尾随着走路,微微晃动。
她穿着红格背带裙,里面是洁白的衬衣,少女感十足。
正是叶姗姗!
见到罗旭,叶姗姗便要打招呼,可罗旭却猛地低下头,快步直接走了过去,头都不回。
叶姗姗不禁嘟起小嘴:“切,怎么这样,都不理人啊!”
而快走到胡同口的罗旭,则长舒了一口气。
以后女人只会影响我拔刀的速度!
红光饭馆,位于皮帽胡同口,连着一条小马路。
虽然不算热闹,不过主要服务附近街坊,生意也算不错。
饭馆很小,一共就三十多平米。
这种馆子在燕京被称为苍蝇馆,而在天州,则叫狗食馆。
此时虽然过了饭点,不过常来喝酒的老几位,还在边喝边聊。
各自吹着牛逼,时而相互递上一根烟。
罗旭一走进来,便忙着跟几位问好,毕竟都是门口街坊,不少人都是看着他长起来的。
“牛爷,冯叔,李大爷也在呢!”
光头李大爷对着罗旭举了举杯:“大旭吃了没?跟大爷这对付一口?”
“吃完了,您喝着!”罗旭微笑道。
“大旭,过来!”
这时,一个六十多岁的胖老头,朝着罗旭招了招手。
“爷昨儿刚收了个物件儿,你一眼?”
说着,他从裤兜里,取出了一个用手绢裹起来的小布包。
手绢打开,只见里面露出一块玉石。
罗旭虽然没买过物件儿,但和方敬远学久了,还是有些眼力的。
所以还没走过去,便一眼看出那块玉石新的。
他咧嘴一笑:“牛爷您太抬举我了,我哪会看这个啊!”
“是啊牛爷,大旭哪懂,您留神别让他给碎(cei)了!”
说话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深蓝工作裤,宽大的t恤上满是油渍。
正是红光饭馆的老板,郑建军。
罗旭虽然在饭馆打杂,但他可没拿人家孩子当小弟,都是家门口子,平时很是照顾。
现在这么说,也是怕万一罗旭给碰坏了,沾上麻烦。
“他不懂?这兔崽子精着呢,平时老在方老爷子家腻歪,看过的物件儿可是不少!”
牛爷把玩着玉石笑了笑,将一根烟放在嘴里,又拿出一个铜制打火机。
看到那打火机,罗旭不禁愣了一下。
打火机纯铜打造,皮壳包浆很老,而且在正面还有一个指头肚大的白色表盘。
他一眼便看出,这打火机是老的!
可让罗旭意外的是……
不知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还是怎么的,那打火机表面,竟然泛着一层红光!
很淡,却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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