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他的原话。希望你如实说明情况,讲清楚他几点进店、待到什么时候离开。既不能冤枉好人,也不要放过任何一个嫌疑人。”
杨明心里顿时回过味来,怪不得天朔突然上门,原来是打完架躲到自己店里避风头。
这人真不地道,心里揣着事,却不肯跟自己说实话,连个交代都没有。平白无故摊上这种事,属实让人膈应。
他还是招呼警察坐下,开口说道:“我记不太清他具体进店的时间,开店做生意,店里人来人往的,没法掐着点记。
大概是上午九十点钟过来的,十一点半左右走的。那会儿正好到饭点,他俩说有事就先走了,之后我就关店去门口的小饭馆吃饭,饭馆老板可以给我作证。”
杨明这番话半真半假,其实天朔两人进店顶多待了半个小时,他刻意把停留时间拉长了不少。天朔既然已经跟警方说了,他也不愿当面拆穿,只能含糊其辞,希望能草草应付过去。
可两名警察办案十分认真,摊开记录本,让杨明把天朔进店之后说过的话,一五一十地讲出来。
杨明没办法,只能慢慢回想,从天朔过来问曲子歌词的事说起。
说着说着,他心里猛然反应过来,天朔当时扯了一大堆京城新鲜杂事,原来全是铺垫。看来这厮是早有预谋的。
他只好把两人闲聊的那些京城琐事,大致跟警察说了一遍。
民警把杨明说的所有内容全都记在了笔录本上,写完又从头到尾念了一遍给杨明听。
念完他抬眼看向杨明:“我刚才念的这些,跟你说的都对得上吗?”
杨明点了下头:“差不多。”
民警语气严肃了些:“不能说差不多,是不是完全一致?”
杨明没办法,只能点头:“是,全都一致。”
民警把笔录本推到杨明跟前:“那麻烦您签个字。”
杨明不想签,开口推脱:“警察同志,我就是如实说了下经过,跟这个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为啥还要签字留记录?签完字不就留下案底了吗?”
民警笑了笑,语气平和解释:“这是办案规定,还请你配合理解,签完字你这边就完事了。”
前世当过小律师的杨明,根本没把警察那句签完就没事放在心上。
他心里清楚,这份笔录会跟着案子一直存档,后面查案、核对证据都要拿出来看。
只要有一句话产生不同理解,到时候很容易被往别的方向解读,硬生生把他扯进这件案子里。真到那一步,他再想改口解释,根本说不清楚。
心里再不情愿,但他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在笔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