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是除害
周景明习惯性地从兜里掏出两颗鹿弹夹在小手指、无名指和中指的指缝间,这是他在北大荒农场时,从猎人那里学来的换弹技巧,免得紧要关头,忙着往兜里去摸子弹,还要分辨弹头弹尾,耽搁时间。
对于猎人而,面对诸如野猪、黑瞎子之类的猛兽,枪里的子弹打完要是还弄不死,那么,能否快速换装子弹,就跟能不能保住性命有很大关系了,那是争分夺秒。
这技巧,周景明上辈子在训练场特意练过,主要是混迹国外,又是在金矿这样复杂的地方,他也有用枪防身的需要。
此时重生回来,他对此并不陌生。
那五人很随意地说着话,越走越近。
大概是远离被他们抢劫的淘金河谷,觉得没什么危险了,他们很放松,甚至都没有任何警惕,全然不知道,就在前方,黑洞洞的枪口早已经瞄准商量好的目标。
五十米……
四十米……
二十米!
二十米,是周景明和武阳小声约定好的射击距离,保证精准的同时,对自身安全也有一定保障。
在他们踏足那条划定的“红线”时。
周景明和武阳几乎同时开枪。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中间的间隔极短。
措不及防的五人,手中抓着的手电,将他们的位置,标记得明明白白。
在
我那是除害
周景明自然没法告诉他自己这枪法,主要是源于上辈子训练场的休闲娱乐,但这种事情,说出来也显然不会有人相信。
当然,他要找个借口也不难:“我不是跟你说过,我在北大荒农场当过知青,认识些山里的猎手,就在那时候练的。”
“在农场也不可能天天练枪吧,大部分时间是在干活,应该没多少玩枪的机会。”
“我说我天赋异禀,你信不信?”
武阳偏头看看周景明,居然很认真地点头:“我信!也只能是这样。在支队的时候,我就见过有天赋的人。
我们这些辛辛苦苦练出来的枪法,有人明明是第一次摸枪,可只要简单教一教,端起枪打出的准头就一点不比我们差,那枪感好的让人难以相信,但就是有。”
周景明笑笑,没有在这个被武阳自圆其说的问题上多说。
一路上,两人走得很急,没有再走来时的路。
这本就是淘金河谷背后的山地,跟着这五人往上游走了挺远一段,他们离开的时候,又往下游方向走。
周景明没走多远就分辨出,现在所处的位置,离他藏金的小石崖和捡拾阿魏蘑的地方并不是太远。
两人就挑着熟悉的路道走,倒是没花多长时间就到了地窝子后面的冷杉林里。
这个时候,天早已经大亮。
在高处朝下看,小半岛上,柴油机突突突地响着,众人已经忙碌起来。
天气变得炎热,中午的时候太阳毒辣,现在众人更喜欢抓紧时间在早晚稍微凉爽的时候干活。
动工早,收工慢,但中午的休息时间也延长了不少,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