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斯快步走到温颂的身边,他再顾及不得什么,直接坐在温颂的身侧。
肩膀上的鲜血已经流了很久,和她的衣服黏在了一起。
秦胥站在另一侧,小心的用匕首划开她肩膀上的衣服,露出白皙的肩头。
白色和红色的对比,冲击着秦胥的视野。
在白色的映衬下,伤口分外的可怖。
秦胥小心谨慎的将伤口周围的布料用刀割下,只留下了那一小片黏着伤口的布料。
“可能会有点疼。”秦胥声音很轻。
温颂抬起头来,精力已经比她刚回来时候的状态好了许多,“嗯,没事。”
明明自己是伤者,却反过来安慰他们。
怎么可能不担心——
“嗯。”秦胥克制住自己发颤的嗓音。
明明疼在她的身上,他却仿佛感同身受。
如果有可能,他希望受伤的人是他。
那一块布料和伤口黏合的太久,几乎与血肉融为了一体。
剥离开来的时候,温颂的眼皮轻颤了一下。
在看到里面子弹构造的一瞬间,秦胥的手指猛地攥起。
那些子弹已经在温颂的身体里生了根,发了芽。
它仿佛是一颗种子,只要遇到血肉就会扎根,同时疯狂吸收着旁边的血肉,然后长出属于自己的尖刺,动一下,都痛苦万分。
秦胥难以想象温颂忍受着怎样的痛苦。
“妈的!”
霍尔斯看到那颗子弹的瞬间,第一次爆了粗口。
别让他抓到那些人,否则他一定会将他们碎尸万段!
因为子弹已经在血肉里深深扎根,没有办法单独将子弹挖出来。
必须要连同周遭的血肉一起挖下,然后将治愈药剂倒进去,包扎。
这个过程,即使是强大的哨兵也会忍不住叫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