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顾莜莜为什么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就站在城门口的原因。陈彦允准备的东西比她预想的还要周全――马车不大但很结实,车壁夹层里絮了棉,能挡风;车里的座位下面藏着一个暗格,里面塞满了干粮、肉脯、水和几包药材,每样东西都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地图画得极尽详细,每一条路、每一个驿站、每一处水源都标注得清清楚楚,旁边还有陈彦允用蝇头小楷写的备注:“此处多山匪”“此处驿站可歇脚”“此处水源冬季可能结冰,建议多备水”。地图的边角还粘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路平安”四个字,是陈彦允的笔迹。
马车旁边放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两套男装、一双厚底靴、一顶毡帽,还有一件半旧的羊皮袄。包袱最下面压着一把短刀,刀鞘是黑色的,没有任何装饰,刀刃却磨得极亮。顾莜莜拿起那把短刀看了看,刀柄上刻着一个小小的“陈”字。她把短刀别在腰间,用羊皮袄盖住,然后换上了男装。
青灰色的棉袍穿在她身上大了两号,袖子卷了两道才露出手指,裤腿也卷了好几圈,踩在靴子里像是踩高跷。她把头发全部塞进毡帽里,对着铜镜看了看――镜子里的人灰扑扑的,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眉目清秀但不算出众,混在人群里绝不会引人注目。
她把马车的帘子掀开一条缝,往外面看了一眼。天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城门口开始有早起的商贩摆摊了。卖馄饨的老头支起一口大锅,白色的蒸汽在冷风里翻卷着上升。卖菜的农妇挑着担子从城外进来,扁担在肩膀上吱呀吱呀地响。一切都和平常一样,没有人知道她要走,也没有人会拦她。
她深吸一口气,拉起缰绳,马车缓缓驶出了城门。
马蹄踩在青石板路上,发出清脆的嗒嗒声。那声音在空旷的街道上传得很远很远,像心跳一样有节奏。顾莜莜没有回头,她怕一回头就不想走了。
从京城到边疆,地图上标注的距离是八百里。按照正常的速度,马车一天能走六七十里,加上路上可能遇到的各种状况,最少要走半个月。
顾莜莜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十天。
她要十天内赶到。
她把地图摊在膝盖上,用手指一寸一寸地量着距离。第一天要走最远的路,从京城到通州,大概八十里。地图上标注说通州有驿站可以歇脚,但她不打算歇――能多走一点是一点。
出了京城之后,官道渐渐变得荒凉起来。两边的农田光秃秃的,庄稼早就收完了,只剩下茬子和枯草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偶尔路过一两个村庄,也都是灰扑扑的,院墙低矮,屋顶上的茅草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村口的老槐树下,总有几个老人缩着手晒太阳,看到她赶着马车经过,目光浑浊地跟随着她,像在看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
顾莜莜没有在这些村庄停留。她一边赶车一边啃干粮,干粮是陈彦允准备的烧饼,硬得像石头,咬一口要在嘴里含半天才能咽下去。她喝水的时候也不敢多喝,怕路上找不到水源。
马车走得不快,但胜在稳。陈彦允找的这匹马年纪不大,性子温顺,不需要怎么驾驭就知道自己该走哪条路。顾莜莜有时候松开缰绳,让马自己走,她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脑子里一遍一遍地过着地图上的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