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律载:“妾无主母诺而入者,子不得为嫡,产不得逾三成。婢未得元配允诺而育子者,子归贱籍,产归宗族。”
也就是说――若哑妾是良籍,则男童尚且可争一争三成家产;可若她真是婢女,那男童便非但无继嗣之权,反还将被打入贱籍,逐出谱牒,连家主牌位亦不得近。
陈庆余一脸愤恨道:“此女自幼哑疾,品貌倒也过得去,平日里唯唯诺诺,甚得元配信任。可谁承想――竟是她狼子野心,暗中勾引家主,趁元配体弱之际爬上了床!”
沈蕙笙却未再纠结这狗血剧情,而是问道:“族主,那这哑女可转为良籍了?”
陈庆余轻蔑地看着她:“这哑女本就是元配婢仆,她做出此等通奸之事,元配怎会同意将她脱出贱籍?”
沈蕙笙轻轻蹙眉:“婢入族谱?”
“哼!”陈庆余顿了顿,才道:“事发之时,家主强说要给她与襁褓中的孩儿一个名分。族中念其子尚幼、情有可悯,才未深究其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由着家主将那贱妾与野种草草入谱。”
他倚杖指向契书,厉声道:“这就是那“生、死、室”三事同为一月的原因!你个外姓女子尚且能看得出来,却当我等祖老宗亲不知?”
他气得发抖:“如今倒好――这母子竟还敢反咬一口,觊觎家产?”
沈蕙笙动了动唇,终究是未说出一句话。
若真是这样,那哑妾与子,依律――确不该分产。
“昨日是我嫌丢人现眼,才未与你多做纠缠!”陈庆余眯起眼睛道:“若依我族中众议――如此下贱卑劣之人,自应逐出宗谱、打入贱籍、永不得入祖祠!”
沈蕙笙闻,静静听完,面色未动,神情却缓缓冷了下去。
“原来如此。”
她轻轻垂眸,望着手中那纸文书良久,指尖微动,又似未动。
陈庆余的话,她自然不可能全信。
若是真像他所说的这样,那么族谱又为何会被改笔掩墨?
那么为何县署的卷宗上不以此为据,查明写上?
这事,绝对远没有他说得那么“义正辞”。
――这老头,坏得很。
可她如今口说无凭,手无对证,纵有疑点重重,皆被堵在口中。
她若质疑笔迹,他们便说是“家主所为”;她若问手模,他们便答“元配早亡”;她若问为何不查――他们便反问一句:“你要开棺么?”
所有的线索,都断在死人身上。
死人也不会说话。
这就是他们的底气。
沈蕙笙将文书折好,起身一揖,语声平静:“多谢族主慷慨示阅,此文书我已看明。若尚有疑问,容我另日再来相询。”
陈庆余闻哂笑一声:“随你――但我劝你,还是乖乖按我们说的做,不要再胡思乱想,这个世上,多的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人。”
他虽未说明,语之间尽是威胁之意。
沈蕙笙不语,只再次行了一礼,转身离席,步履缓而沉。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