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因为她女子的身份而生出讶异,也未因她见习的微末而露出轻视,仿佛她的出现本就理所应当――理所应当到,不需要任何额外的目光与语。
沈蕙笙心头微颤,恍惚间,她以为自己不再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而是回到了法庭之上――身份无关、性别无碍,只要之有理,便能立于殿堂。
可下一瞬,四周沉抑的气压将她拉回现实。
她指尖一紧,重新握稳律书,清声开口:“宫婢阿棠之死,卷宗所载,乃自投井而亡,然疑点重重,未可草结。”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清清楚楚地撞击在殿宇四壁,几位大臣目光微动,却无人开口,像是一列列冷硬的雕像。
萧子行仍不置一辞,静静执笏而坐。
这份出乎意料的安静,反倒让她心口更紧。
原来最锋利的质疑,不是喝斥与驳斥,而是所有人都在等你自证。
但沈蕙笙没有过多沉浸在紧张的情绪里,而是很快出口打破沉默,她直视案卷,缓缓道:“此案疑点有三――”
她不再等待别人的任何回应,而是直陈其辞:
“其一,尸检不全。依《洗冤集录》,凡溺亡之尸,必检口鼻气道,必察手足抓痕,必录衣物湿痕,此卷皆无。昔年宫中有婢溺死于洗衣渠,卷宗虽判‘自溺’,然尸格逐项俱录,对比之下,阿棠案显然草率。”
“其二,签名不符。依《刑统》旧例及格目,命案尸检,须由仵作主检,二人以上监笔,方能成案。此卷却唯有一老御医草草一签,且字迹前后不一,疑有代笔。纵在宫闱,亦不得违国律。两年前的‘平顺坊童子案’,正因验尸笔迹相矛盾,被驳回重勘,方揭隐情。”
“其三,证据不足。卷内所载,仅宫监一语‘神志不宁,疑受思病’,便径直判为‘自尽’。依《刑统》旧例并敕格所载,凡断狱证,须二人以上同辞,方可采信;若仅一人之语,既无旁证,又无医理,不足为据。三月前的‘樵夫悬梁案’,初亦因妻其‘近日心事重重’,遂判为自缢,后经邻里合证,方揭其实遭妻与情夫谋害。”
她每说一句,殿堂内的空气便沉一分。
若是寻常之人,在这等场合,早已声音发颤,或因自惧而不成句,可沈蕙笙不然,她的语调不高,却字字铿然。
她不是不知害怕,也不是不知道她这一番话,会得罪多少人。
阿棠之死,必有隐情,那么这背后的每一笔草率、每一处缺漏,极可能不是单纯的疏忽,而是有人有意为之。
她很清楚,自己所所指,终究会触动某些人的利益与立场。
她此刻立在殿堂中央,不仅是在讲一桩案,更是在同一张无形的大网对峙。
也许正如坊间传闻那样,这是太子与二皇子的博弈,可她不在乎。
她也不打算退。
若她沉默,便再也无人替阿棠开口;若她噤声,便再无人知晓是哪只黑手将阿棠推入冷井。
在她眼中,阿棠不只是阿棠,她是沈修,是那无数被潦草结案掩盖真相的死者。
他们,应当被看见。
沈蕙笙稍稳气息,抬眸直迎高榻上的储君。
她一字一顿道:“婢无姓氏,既无血脉保其身,亦无律条护其命。若尸首可欺,则人命可弃。”
话音落下,百官神色暗潮翻涌。
而萧子行,目光微凝,似乎终于第一次真正看见了她。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