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夕阳穿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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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四合院的槐树叶,碎金似的光斑在青砖地上晃得人眼晕,风一吹,叶影就跟着打旋儿。派出所的两名民警押着三十多个低着头的居民站在院坝中央,王菊花、李小妹等人手指绞着洗得发白的布褂衣角,指节都攥得发白,压根不敢抬头。人群里唯独少了易中海和刘海忠
——
前者判决书下来后就被轧钢厂劳动改造队的人接走,后者还在拘留所里待着。
军管会的小王代理干事和两名法院工作人员踩着布鞋走进院来,鞋底子碾过槐叶发出
“沙沙”
轻响,公文包里的判决书封皮在阳光下泛着刺目的白。那位曾负责此事的王干事终究没能保住党籍,此刻该正和另外三名失职干事在去往北大荒的火车上颠簸。
“都站好!现在宣读(1951)x
法刑字第
xx
号判决书。”
法院工作人员的声音像块石头砸进寂静的院坝,他
“哗啦”
展开厚厚的牛皮纸文件,墨字在光线下看得分明:“被告人易中海,犯滥用职权罪、煽动侵犯公民住宅罪(预备犯,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随着判决内容逐一落地,院坝里的呼吸声愈发沉重,连风吹槐叶的声响都弱了几分。当念到
“贾张氏行政拘留七日,罚款旧人民币60万元”
时,刚从拘留所放出来的贾张氏身子一软,枯瘦的胳膊胡乱晃了两下,若非旁边民警伸手扶了把,险些一头栽在青砖地上
——
她心里跟明镜似的,这
100
万折成小米,够全家省吃俭用撑半年了。
宣读完判决书,小王将一叠盖着红章的送达回执
“啪”
地放在石桌上:“所有参与人员及家属,都过来签字按手印。从今天起,这事刚好过去七天,该了断的都了断了。”
居民们排着歪歪扭扭的队上前,蘸了印泥的手指按在纸上,留下一个个暗红的指印,笔尖划过糙纸的
“沙沙”
声在静处听得格外清晰。轮到王菊花时,她的手抖得握不住笔,笔尖在纸上戳出好几个墨点才勉强写下名字,抬头正撞见何雨柱的目光,慌忙把头埋得更低:“小何,对不住……”
这一声道歉像开了头,后面的人跟着纷纷附和,“是我们糊涂”“不该听贾张氏的撺掇”
的声音嗡嗡地飘在槐树下。
张所长用两个警棍相互敲击,发出一阵刺耳的声音把大家的目光吸引过来,粗声吼道:“都记住了!何雨柱通志是二等功获得者,家里还挂着拥军家属牌匾,往后谁再敢骚扰有功之人的家庭,可就不是写检讨、扣奖金这么轻松了!都给我引以为戒!”
人群顿时鸦雀无声,连咳嗽声都咽了回去。这时何雨柱往前站了一步,声音清亮得像淬了光:“各位领导,这次我家除了雨水受了点惊吓,没别的损失。这些赔偿,我打算请军管会和派出所帮忙协调捐给烈属孤儿
——他们没了亲人,日子比咱们难,更用得上这些。
”
小王代理干事猛地抬起头,眼里的赞许几乎要溢出来,张所长高兴地说道:“何雨柱通志说得好!这些物资我会联系民政科转交,保证用到烈属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