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什么难的!
她记得前世,林顺英的生意做大之后,好像也涉足过野味这块。
她能行,我凭什么不行?!
赵春华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一股病态的光芒。
她觉得自已找到了新的出路!
她要模仿林顺英,不,她要超越林顺英!
她立刻换了一副嘴脸,走到床边,推了推江明轩。
“明轩,你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
她放软了声音,“你说的对,我们不能就这么认输。你忘了?你以前可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这山里什么东西你找不到?”
江明轩被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一愣。
“你想干嘛?”
“咱们也去搞野味!”赵春华的眼睛亮得吓人,“林顺英能卖‘龙肉’,咱们就卖‘凤肉’!山里的野鸡、兔子、蛇……什么稀罕咱们就搞什么!我就不信,咱们会比她差!”
江明轩皱起了眉头。
他虽然混,但不是傻子。
打猎是能打到点东西,可那都是零敲碎打,怎么可能跟人家正经做生意比?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上山了,手早就生了。
“这能行吗?”他有些犹豫。
“怎么不行!”赵春华不容置疑地说道,“你听我的准没错!你想想,只要咱们把东西卖到饭店里,钱不就来了吗?到时候,咱们把债还了,还能买大彩电,过好日子!”
她给江明轩画着大饼,就像当初怂恿他盘下木材厂时一样。
江明轩被她说得有些心动了。
他确实不甘心就这么颓废下去,更不想再看村里人嘲笑的眼神。
或许,这真的是个机会?
“行!干就干!”他咬了咬牙,从床上一跃而起。
接下来的几天,江明轩重新拿起了他那把生了锈的猎枪和捕兽夹,天天往后山里钻。
赵春华则在家里准备各种笼子和袋子。
她满心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靠着卖野味,把林顺英踩在脚下的风光场景。
江明轩的运气还算不错。
几天下来,还真让他搞到了不少东西。
两只肥硕的野兔,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还有几条菜花蛇。
赵春华看着笼子里这些活物,高兴得两眼放光。
尤其是那几条盘在一起,吐着信子的蛇,在她看来,简直就是“龙”的化身!
“太好了!明轩,你太厉害了!”她激动地抱住江明轩,“你看这蛇,多威风!这不就是‘小龙’吗?咱们就管它叫‘地龙’!”
她小心翼翼地把蛇装进一个麻袋里,又把兔子和野鸡捆好。
她决定,明天就去镇上,找一家大饭店,把她的“地龙”卖出个好价钱!
她要让所有人看看,她赵春华,一点都不比林顺英差!
她甚至已经想好了说辞,就学着林顺英那样,告诉饭店老板,这东西是独一无二的珍品,吃了能延年益寿,包治百病。
她信心满满,觉得成功就在眼前。
第二天一大早,赵春华就催着江明轩,两人一个提着兔子,一个扛着装着蛇的麻袋,雄赳赳气昂昂地往镇上走去。
赵春华在镇上转了一圈,最后选中了镇上规模仅次于县城珍味楼的“福满楼”。
她觉得,要卖就要卖给大饭店,这样才能卖出高价。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