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这种东西,浑身是宝,却又浑身是土。
狼肉又腥又柴,难以下咽,拿到黑市上去卖,一毛钱一斤都不一定有人要。
但这一身狼皮,可是好东西!
狼皮坚韧,皮毛厚实,做成褥子、护膝、坎肩,冬天用起来,比什么棉花都舒服暖和。
他想起了父亲沈卫国和母亲任桂花。
老两口年轻时吃了不少苦,落下了病根,一到阴雨天或者大冬天,关节就针扎似的疼。
要是有了这两张狼皮……
沈家俊眼中闪过一丝温情。
这趟险,冒得值!
至于这狼肉,不要也罢。
他将飞刀擦拭干净,重新插回腰间的皮鞘,这才转身打量起自己的战利品。
这两头野狼,个头当真不小,通体青灰,四肢粗壮,肌肉盘结,比大黄、大黑还要大上整整两号!
那森白的獠牙外露,即便已经死去,依旧透着一股令人心悸的凶悍。
沈家俊暗自咋舌。
就这体格,这凶性,村里那两条猎犬要是真对上了,恐怕连一个回合都撑不下来,直接就会被撕成碎片。
他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屏息凝神,仔细聆听着林间的每一丝动静。
确认了周遭再无别的危险潜伏,他才放下心来。
他从背篓侧袋里摸出一把专门用来剥皮剔骨的短刃,刀身狭长而锋利。
这一个月跟着父亲进山,别的本事不说,这手剥皮的功夫,早已被他练得炉火纯青。
刀光一闪,他蹲下身子,从狼的后腿处精准入刀。
剔骨刀在他手中上下翻飞。
划开皮肉,沿着筋膜游走,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拖沓。
他手上的动作飞快,耳朵却始终高高竖起,眼神时刻警惕着周围的光影变化。
在这片危机四伏的深山老林里,任何的掉以轻心,都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一张完整的狼皮,很快就被他干净利落地剥了下来。
半个小时后,两张狼皮都已处理完毕,被他细心地卷好,用藤条捆扎结实。
他看着狼尸上那四对长而锋利的獠牙,心中一动,用短刃将八根最完整的獠牙全都撬了下来,用布包好揣进怀里。
这玩意儿,留着做个纪念不错。
他估摸了一下,从这里下山,凭他一个人的脚程,抄近路走,一个多小时足矣。
至于这两具血淋淋的狼尸,根本不用他操心,用不了多久,林子里那些嗅觉灵敏的清道夫们,就会闻着味儿赶过来,将这里处理得干干净净。
将狼皮塞进背篓,沈家俊拍了拍手,正准备动身下山。
就在这时――
一阵脚步踩在腐叶上的声音,伴随着刻意压低的人声,从另一头隐隐传来!
沈家俊的心脏猛地一缩,浑身的汗毛瞬间倒竖!
有人!
他几乎是本能地做出了反应。
没有丝毫犹豫,更没有半点与对方打照面的想法。
这荒山野岭的,人心隔肚皮,谁知道来的是什么人?
万一对方起了歹心,见财起意,在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杀人夺货简直不要太方便!
他虽然没亲身经历过,但后世那些影视剧里的桥段可没少看!
听着声音离自己还有一段距离,沈家俊的动作迅速。
他双手抓住一具狼尸的后腿,猛地发力,将其拖拽着扔进了旁边一人多高的灌木丛深处。紧接着是第二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