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琛弄醒她后,心里的不高兴就褪去了一大半,特别是看到沈婉宁发火。他就舒坦了不少,已经穿好鞋袜,将沈婉宁踢的乱七八糟的鞋子给她踹了过来。
小巧的红色绣鞋,鞋头上还缀着珍珠,鞋面上绣着鸳鸯,她这从头到尾的一身,都是为了出嫁和亲做准备的,却不知那珍珠,可以换多少粮食,值多少钱,竟被她随意的穿在脚上,随意的踢下来。
忍,这可是赫连琛的地盘儿。
沈婉宁睁着一只眼睛,弯着腰给自己穿鞋,绣鞋不好穿,她很久没有自己穿过鞋了,罗袜松松垮垮的在脚上,摇摇欲坠,这会儿困的厉害,又不知道赫连琛在发什么疯,催的这么急。
莫非是追兵这么快就赶上来了?
那可不行,她可不能急着离开赫连琛,离开了她去哪里刷好感度。
人在困倦的时候,脑子是有些思考不过来的。
追兵都要来了,她还穿什么罗袜啊?跑路要紧。
沈婉宁一把将罗袜给扯了下来,没有侍女服侍着,穿鞋都要穿半天,还不如不穿。
一双白生生的脚,就这么一览无余的暴露在赫连琛眼前,莹白的小脚让赫连琛眼睛都看直了。
不是说,女人的脚很重要吗?谁看了谁就要对她负责么?
北安公主真是不知礼数。
荆国女人没有裹脚的习俗,大脚小脚都有,但中原人整体都没有北地的人高,脚也生的不如他们大,沈婉宁的脚与她的身高很匹配。
随手将罗袜塞进了枕头下面,沈婉宁忽然听到了一声不大不小的提示音。
赫连琛好感度:15。
这怎么就升好感度了?沈婉宁稀奇的睁开另一只眼睛,只见赫连琛跟看傻了似的,垂着眼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