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春兰没开门,隔着门说:“有什么事法庭上说。”
“法庭?老子就是法庭!”李老汉骂道,“我告诉你,你想离婚,门都没有!你生是李家人,死是李家鬼!”
李雪梅拿起笔和纸,开始记录。
“你记什么记?”李老汉看见,更怒了。
“记你说的话,当证据。”李雪梅故意吓他。
李老汉气得发抖,但不敢再大声骂,怕真的被当证据。
他恶狠狠地瞪了门一眼,走了。
。
“这是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原告马春兰与被告李德强至今分居已超过两年。”
李德强的律师说:“这份证明……真实性有异议。村委会怎么能证明夫妻分居?”
周律师说:“村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对村民的居住情况有基本的了解。这份证明是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的,具有证明力,而且我们手里还有马春兰同志在北京的租房证明,如果你方有异议,可进行举证。”
审判员看了看证明:“被告,你们是否分居?”
李德强小声说:“之前是分开了住,但……但那是因为房子小,住不开……”
“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审判员追问。
“不是……”李德强摇头。
可惜,一旦谈到证据,李德强那边又拿不出来了。
自从上大学前跟周律师谈过,马春兰就格外注意,除了这一次收拾东西之外,她们连青海都没有回过。
凭李德强的脑子和胆量,也不可能伪造证据。
周律师出示第二组证据,经济独立的证据。
马春兰的账本记录着每月的收入和支出。
“这本账本显示,自分居以来,原告的经济收入与被告完全分开。原告靠打工和摆摊收入维持生活,被告没有提供任何经济支持。”
李德强的律师说:“账本是原告自己记的,真实性无法确认。”
周律师说:“账本记录详细,每一笔收入支出都有时间、事由、金额,符合常理。如果被告有异议,可以提出反证。”
这一次,李德强方依旧拿不出反证。
这些年,别说是给马春兰钱了,他们问马春兰要钱就算好的了。
当然,以前也要,只是后来关系闹僵了,他们要不到了。
但要说他们给马春兰和李雪梅钱,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本来就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怎么可能拿得出证据?
第三组证据,经营耕种狼嚎沟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