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场防弊六议
蔡炜望着眼前这位目光灼灼的年轻后辈,一时竟不知该说些什么。
宦海浮浮沉沉几十年,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怀抱理想、意气风发的少年郎。官场磨平了他的棱角,岁月冷却了他的热血,如今的他更懂得权衡利弊、明哲保身的道理。
然而,见得后辈这般奋不顾身,虽不认同,却也愿意为此做些什么。
至少,帮这位“侄儿”润色一下奏疏还是能做到的。
“臣非欲尽弃成宪,然鉴往知来,损益之道,贵在适时。参酌前代良法,并考究实务,敢陈管见六条,名曰《科场防弊六议》:
一议定糊名誊录制,绝辨认之私。凡会试举子所书,改朱卷之名为墨卷,于该卷书写姓名、籍贯处,加附“浮签”。交卷后,由受卷官当场撕去浮签,交与弥封官。
由弥封官将墨卷折叠、糊名、钤印,编号登记。糊名后之墨卷,发交誊录所。
以身家清白、三代无犯之临聘书吏,以朱笔照原卷誊抄,谓之朱卷。朱卷需与原卷逐字核对,加盖“对同”印。
诸考官批阅朱卷,待取中后,方按编号调取原卷,拆封填榜。”
科场防弊六议
“六议明赏罚连坐制,慑舞弊之心。考官、胥吏、役卒,能举报舞弊、维护场规者,破格优赏。舞弊事发,不仅罪其本人,连同保结之乡邻、稽查不严之上官、失察之同僚,视情节轻重连坐惩处,使上下相稽,不敢轻犯。”
果然,后边几条都不算出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