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媳妇,我回来了!”陆梅回家刚把排骨炖上,火还没点就听见一声大嗓门,不用看都知道是梁振兴回来了。
梁振兴第一眼就看到自己媳妇在厨房,手里还攥着一把柴火,准备生火。
“媳妇快放下,我来。”梁振兴自从结婚,那绝对得二十四孝好男人。
梁振兴:那必须得疼媳妇,不然娶回来当财神爷嘛,他们家也不缺摆件。
再说,就烧个火这么简单的活,他肯定得替媳妇干了。
陆梅本来就不喜欢点火,原本家里生个煤球炉子,可今天她出门就给忘了,回来火都扑腾没了,就没点。
陆梅侧着身子出去,被梁振兴一把给握住胳膊,“吧唧”先亲上一口,咧嘴露出大白牙,“媳妇真甜,想我没?”
陆梅翻了下眼皮,“哼哼”两声,算是默认了。
以前家里是梁振兴做饭,他生火还是挺熟练得,很快火就烧旺了,放上木柴,拉着陆梅就回他们屋。
“媳妇,我这次出门,厂里出了几批货,去掉成本,这是货款,你先帮我收起来,等过几天我需要用的时候再找你拿。”
陆梅数了数,没想到还不少,居然有一万一千多块钱。
她虽然不太懂方便面厂有多少利润,可她的衣服能算出来,最少能对半。
再说食物是消耗品,吃完还得买,不像衣服那样,能穿几年。
这样算起来,或许利润还得再提一分。
这样看,梁振兴那厂似乎比她的还赚钱。
陆梅默默把钱收起来,梁振兴这个糙汉子,喝了口水,开始跟陆梅分享这一路的见闻。
“你是不知道,那帮孙子,为了能偷师,居然想收买手底下的人,幸好当初那个技术工是萌宝救回来的人,给他开了非常诱人的条件他都没答应,还直接将这件事捅到我面前,让我揪出好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真是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