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神,我冷笑一声,转身大步离开了宴会厅,直奔律师事务所。
既然他们都已经丝毫不在乎我的面子,不珍惜我的付出,我又何必继续热脸贴着冷屁股,继续对他们好。
倒不如直接离婚,让他们彻底认清现实。
想到这,我的脚步反而更加轻快,整个人都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轻松了不少。
可我刚走出宴会厅没多久,街上的人路过我时,却纷纷用一种怪异的目光看向我。
直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孩,手里攥着五十块钱跑来塞在我手里。
「阿姨,给你,不用谢。」
循着小孩的目光看去,我这才发现,不知何时,我的毛衣后面又崩开了线,原先打的补丁也掉了出来。
他们八成是把我当成了什么落魄的流浪汉吧。
我不由讽刺一笑。
说起来,这还多亏了顾屿每天「恩赐」给我的两毛二的零用钱。
每个月我大几千的工资,刚到手就全部被他转走,说是要用于家庭开支,和他的钱存在一起不分彼此。
我起初信以为真,觉得他也是为了这个家考虑。
可后来,我却渐渐发现,这个家似乎没有我的位置。
他可以花,儿子可以花,甚至就连宋瑶这个女同事都能随意开支。
唯独我不可以。
过年我花几十块买件劣质的新衣服,顾屿却跟我大吵一架,不顾我的面子执意退货,说我物质,说我被消费主义洗了脑,一件衣服完全可以穿十年二十年。
自那之后,更是每天只给我一块五的零花钱,那额外的七毛,甚至还是看在我有重大立功表现才追加的恩赐。
可他给儿子报一节上千的马术课,给宋瑶送上万块的名牌项链,给自己买几十万的豪车,却眼也不眨,甚至反过来说我头发长见识短,男人的事情女人少管。
以至于到现在,我还穿着自己刚工作时的破毛衣,被人当成了流浪汉。
反正也要离婚了,我再也没必要委屈自己了。
我直接到最近的银行网点修改了工资卡密码,又到附近的商城买了一身动辄上千块的冬装。
感受着身上的暖意,我眼神愈发坚定,打车前往了律师事务所。
可还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我的手机却突然响起。
是董事长打来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