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拿着李英菲尔德步枪,我的心情是又复杂又激动的。
对于李英菲尔德这把步枪,说实话,我还是很有感情的。
因为当年我刚进佣兵团的时候,我的团长给我的,真他娘的奢侈!
我低头想着,琢磨着,我该从哪个人开始打没有结束,请!
太惊险了!
子弹简直贴着我的屁股追我,我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
远处的黑胡子还在喊话:“开枪,咬住他!”
砰砰砰,枪声在空中回荡,真像下雨一般打在我周围的地面上。
那个黑胡子的枪法非常准,他看见了我掉在草里的帽子,砰的一枪,直接把我的帽子打飞了!
我苦笑摸了摸头顶,心中真是捏了一把冷汗呀。
那个人不是一般的马匪,他的枪又快又准!
这种人,我曾在佣兵团里见过。
他们通常都是突击小队的后卫,被我们戏称为快枪手!
“怎么会有这样的家伙?”
我眯着眼睛,在草地里飞快的爬行。
万幸前方草地里有几只野猪,它们听见枪声在奔跑,所以半人高的野草里,出现了许多野草晃动的痕迹。
“他在哪!”
“是野猪!该死的,他在哪!”
马匪们大声喊着,此时他们还有四个人。
这些马匪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瞬间,包括那个黑胡子在内,他们全都有些慌了!
来时十三个人,现在只剩四个……这事多么可笑啊!
马匪们不敢乱动了,有人在喊话:“阿金斯,情况不对!这个人和你一样,他应该是个雇佣兵,该死的,怎么会有这么厉害的家伙!”
这名马匪拼命的吼着,他此时端着步枪的手都在发抖。
那个留着黑胡子的男人,一直在凝视草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