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商行的生意做起来,根据地的物资不缺了。可新的问题又冒出来了。
这天,杨振华正在看军械所新造的燧发枪,外面吵吵嚷嚷。出去一看,几个老百姓拉着一个士兵,正往指挥部来。
“盟主,您得给我们做主啊!”一个老汉扯着嗓子喊。
杨振华问:“怎么回事?”
老汉指着那士兵:“他抢了我家的鸡!我老伴养了一年的老母鸡,正下蛋呢,他抓了就走!”
那士兵低着头,不敢说话。
杨振华脸一沉:“真有这事?”
士兵支支吾吾:“我……我就是馋了……”
“馋了就能抢?”杨振华火了,“咱们炎黄盟的兵,能抢老百姓的东西?”
这事还没处理完,又有人来告状:两家为地界吵架,差点打起来;有人借钱不还,债主找上门;还有夫妻闹矛盾,要离婚……
杨振华一个头两个大。打仗他在行,可这些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事,他真不懂怎么管。
晚上开会,他把这事一说。
王夫之先说:“盟主,这事得重视。咱们现在地盘大了,人多了,没个规矩不行。老百姓为啥跟咱们?不就是因为咱们讲道理,不欺负人吗?要是兵也抢东西,官也乱来,那和清军有啥区别?”
陈近南点头:“王先生说得对。咱们得立规矩,还得有人管。”
罗大纲挠头:“可咱们都是大老粗,打仗行,断案可不行。”
杨振华想了想:“王先生,您读书多,懂道理。这事您来管,怎么样?”
王夫之没推辞:“行。但光我一个人不够,得有个衙门,有套律法。”
“那就建!”杨振华说,“咱们成立个‘仲裁所’,专门处理民间纠纷、军纪案件。您当仲裁长。”
王夫之说:“仲裁所好,仲裁仲裁,就是公正裁断。但律法呢?不能凭我一张嘴说。”
“咱们定一套律法。”杨振华说,“不用太复杂,简单明白,老百姓能听懂就行。”
接下来几天,王夫之带着几个读过书的人,开始起草律法。
杨振华提要求:“三条原则:第一,保护老百姓,不能欺负人;第二,严惩坏人,不能姑息;第三,公平公正,不能偏袒。”
王夫之根据这些,起草了《炎黄盟暂行律令》。
律令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刑法。杀人偿命,盗窃杖责,贪污斩首。简单明了。
“贪污为什么斩首?”有人问。
杨振华说:“咱们现在物资紧张,一分一厘都是老百姓的血汗。谁要贪污,就是喝兵血,吃民肉,该杀!”
第二部分是民法。土地、债务、婚姻这些纠纷,怎么调解。原则是:讲道理,重证据,尽量和解。
第三部分是军法。王夫之参考戚家军的军纪,定了十七条禁律。比如:不听号令者斩,临阵退缩者斩,欺压百姓者严惩。
律令草案拿出来,大家讨论。
罗大纲看了军法,说:“是不是太严了?动不动就斩。”
杨振华说:“军法不严,打仗就得输。戚家军为什么能打?就是军纪严明。咱们要想成事,就得有这个狠劲。”
陈近南补充:“但也不能乱杀。得有证据,得审清楚。”
最后定稿,杨振华让抄写多份,贴在各处。还让人念给不识字的老百姓听。
律令有了,仲裁所也建起来了。
在茨坪中心找了间大屋,挂上“仲裁所”的牌子。王夫之当仲裁长,下面配了四个仲裁员,都是读过书、明事理的人。
开张第一天,就来了好几起案子。
第一起就是抢鸡那个士兵。叫赵二狗,第一军的。
开庭那天,屋里屋外挤满了人。老百姓都想看看,这个仲裁所到底公不公正。
王夫之坐在正中,四个仲裁员分坐两边。赵二狗站在下面,老汉站在对面。
王夫之问:“赵二狗,你抢了李老汉的鸡,认不认?”
赵二狗低着头:“认。”
“为什么抢?”
“我……我馋了。好久没吃肉,看见鸡,没忍住。”
王夫之又问李老汉:“鸡值多少钱?”
李老汉说:“那是下蛋的老母鸡,一天一个蛋。按市价,少说值二百文。”
王夫之想了想,说:“按律令,盗窃杖责。你抢鸡,就是盗窃。判你杖二十,赔鸡钱二百文。另外,你是兵,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降为苦役三个月,三个月后看表现,再决定能不能回军营。”
赵二狗脸白了:“仲裁长,我知错了,能不能轻点……”
王夫之摇头:“律令定了,就得执行。不然要律令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