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那山那人那狗》改成《乡路》这个名字,李劲松感觉非常合适。
以它为题,巧妙契合“邮路”这一核心情节,象征着传承。
故事正发生在那条蜿蜒在山间的邮路上。
儿子接班,跟随父亲走最后一次邮路,这条“路”是贯穿整部小说的线索。
“乡路”一词,精准地抓住了这个动态的过程,非常契合核心情节。
这条“路”不仅是地理路径,更是两代人之间责任与情感传递的象征,是儿子理解父亲、认同乡土,完成精神成长的“心路”。
它象征着连接与传承。
这个故事李劲松写的很顺,改的更顺,只用了3天时间,他就感觉改无可改了。
经过这半年的写稿改稿,他觉得自己的笔力大幅提升。
以前还总有卡文卡词的时候,为了一个词,拈掉数根须。
而现在,总感觉下笔如有神,思路到了,情绪跟上了,那些常用的不常用的词语都“唰唰唰”地跟着他的思绪上来了。
李劲松想了想,应该是自己前世当语文老师的积攒,为这一世的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改完了《乡路》,他并没有直接去州府找老师修改,而是决定把任容交付的那几篇外国短篇小说译完,争取在过年前去找一趟老师。
李劲松将那沓从上海带回来的复印稿小心地摊在书桌上。
任容给他的一共是6个短篇。
欧·亨利的三篇是《麦琪的礼物》、《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的两篇是《园会》和《苍蝇》。
杰克·伦敦的一篇是《热爱生命》。
都是公版领域的经典,但在1979年末、1980年初的中国,系统译介这些作品的风潮也才刚刚兴起,任容将这个机会交给他,既是信任,也是考验。
翻译,对李劲松来说,是与创作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写作”。
创作是倾吐,是将内心的山川人物付诸文字。
翻译则是倾听与转述,是小心翼翼地踏进另一个语构筑的世界,去理解、揣摩、然后用母语将其魂魄尽可能完整、优美地“请”过来。
这不仅考验外语能力,更考验中文功底、文学感受力和对两种文化微妙差异的把握。
他决定先从欧·亨利入手。
这位“短篇小说之王”以精巧的构思、意外的结局和混合了幽默与辛酸的笔调著称。
李劲松摊开《麦琪的礼物》的稿子,先通读了一遍英文原文。
德拉卖头发买表链,吉姆卖表买发梳,这个经典的、关于牺牲与爱的故事,他前世就熟悉,但此刻以译者的身份重读,感受截然不同。
他不再仅仅是读者,而是化身为桥梁。
他开始在草稿纸上尝试。
第一关就是标题。
“the
gift
of
the
agi”,直译是“麦琪的礼物”,但“agi”并不是一个叫“麦琪”的人,它涉及到西方基督教文化,源自《圣经》典故,指耶稣诞生时献礼的三位贤人,信奉基督教的人们通常认为这是世上第一份圣诞礼物,象征着无私的爱。
但“agi”中文里有没有更贴切、又不失含蓄优美的译法?
但“agi”中文里有没有更贴切、又不失含蓄优美的译法?
他斟酌着,暂时保留直译,但心里记下一笔。
接着是人名,del和
ji,是译成“黛拉”和“吉姆”,还是用更中文化、符合这个时代翻译习惯的“德拉”、“吉姆”?
他选择了后者,觉得更朴实,贴近故事里那对贫寒却深爱彼此的年轻夫妇。
真正的挑战在正文。
欧·亨利的文字简洁明快,但充满俏皮的比喻和细腻的心理描写。
如何用中文再现那种“含泪的微笑”的质感?
比如描写德拉秀发的句子:“…
ripplg
and
shg
like
a
cascade
of
brown
waters”直译是“像棕色瀑布般波光粼粼地流泻”。
中文用“波光粼粼”形容头发,似乎有点二傻子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