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司马部长指示后,周瑾没有丝毫耽搁,当晚便在招待所房间部署核查工作。他叫来随行的财政部监督检查局骨干和秦刚,面色凝重地吩咐:“兵分两路,一组由老张带队,立刻去省财政厅调阅相关档案,重点查2000年前后老干部住房分配政策、京州核心区那处老干部安置小区的产权备案,以及陈岩石的住房相关材料;秦刚,你去省图书馆,查找一年前的《汉东日报》《京州晚报》等主流报纸,同时整理网上所有相关视频、新闻报道,务必摸清陈岩石卖房捐款的具体金额和舆论宣传情况。”
“记住,所有动作要低调,只查不声张,尤其是涉及档案调取,只说配合财政调研,绝不能透露真实意图。”周瑾特意叮嘱,眼神锐利如鹰,“时间紧迫,明早十点前,把所有核查结果汇总到我这里。”
两人领命而去,一夜未歇。
秦刚驱车直奔省图书馆,凭借财政部调研的介绍信,顺利进入报刊阅览室。他按时间线索,从一年前的报纸合订本中逐册翻找,指尖划过密密麻麻的版面,终于在《汉东日报》的社会新闻版找到了相关报道。头版配着陈岩石在捐款仪式上的照片,老人手持捐赠证书,面带微笑,标题格外醒目――《老党员本色不改!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岩石捐卖房款三百二十万,助力公益事业》。
报道详细写道:“陈岩石同志于2000年从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任上退休,其所售住房为房改政策落实后的个人产权房。为支持公益事业、帮扶困难群体,他毅然决定变卖房产,将全部房款三百二十万元捐赠给省慈善总会,自己则住进养老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堪称党员干部表率。”
秦刚又翻找了同期的《京州晚报》,发现了更详细的现场报道,提及“省市多家媒体见证捐赠全过程”,还引用了陈岩石的发:“这房子是国家给我的福利,现在我把它还给社会,能帮到更多人,比我住着更有价值。”
随后,秦刚又登录汉东省新闻网、本地视频平台,下载了当时的捐赠视频。画面中,陈岩石面对镜头侃侃而谈,台下掌声雷动,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到场见证,舆论宣传声势浩大。秦刚将所有报道、视频整理归档,连同三百二十万的捐款金额,一一记录在案。
与此同时,老张带队的核查组在省财政厅档案库房里,正对着堆积如山的卷宗仔细翻阅。按照周瑾的要求,他们先调取了1994年国家房改政策出台后,汉东省的实施细则,明确“房改房需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且仅限承住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职工,需经严格审批”。
接着,他们找到了那处老干部安置小区的原始档案。档案显示,该小区建于1998年,是省财政厅牵头建设的公有安置住房,产权归属省检察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配对象为厅局级退休老干部,性质明确为“公有住房,个人仅有使用权,无处置权”。档案附件中的分配名单里,陈岩石的名字赫然在列,备注栏写着“2000年退休后入住,公有住房使用权”。
然而,当核查组查找陈岩石的房改审批档案时,却发现了蹊跷。在标注“陈岩石房改相关”的卷宗里,只有一份《房改房产权确认表》,填写日期为一年前卖房前夕,表中注明“该房为房改成本价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但缺少关键的房改申请报告、购房款缴纳凭证、上级审批文件等必备材料,且确认表上的审批盖章模糊不清,与同期其他房改档案的规范流程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