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样的境地之下,生存才是最为关键的。
对林轩而个,处于绝境之中,活着是一切。
纵然,那会承受着别人的欺压羞辱,只要能活下去,他都能忍受。
这样一种忍常人所不能忍,已经不是入赘秦家练就的本领了。
而是二十年前,还处于襁褓之中的婴孩,被林家遗弃,大抵在他开始记事开始,就已经为了生存,拥有着超乎寻常人想象的忍受能力。
在这样漫长二十来年的历练中,那一颗强大的心,早就能够宠辱不惊,能够从容面对芸芸众生。
哪怕是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这样一种执念,这样一种隐忍之心,这样一种蛰伏之能。
又岂是罗恒能够理解得了。
纵然罗恒今天被林轩折磨得快要死掉了,他心生畏惧,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会服气。
在刚才林轩说让他滚之时,罗恒心中早已寻思着,这次,一定是花城的第一恶霸丁驹,准备得不够充分。
老子花了几大千块钱,找了丁驹,连个水花都没有溅起来。
等离开了御山河畔酒店之后,他还要去找丁驹兴师问罪,不管丁驹采取什么办法,一定要在花城,弄死林轩。
林轩这个狗杂碎,这个废物上门女婿,绝对不能让他活着离开花城,否则,他罗恒的颜面何存。
“啊?”
罗恒被林轩喝令站住,愕然之余,停下了脚步,缓慢地转过身,一脸凄然,近似于哀求的神情,“轩......轩哥,你......你不是让我离开了吗?”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