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皮不仅能卖了赚钱,肉还能给自己和嫂子补补身子。
到时候钱攒够了,花钱习武也不是不行。
说干就干,他直接翻身坐起,走出了侧屋。
天未亮,季红鸾还没起床,沈墨按照以往习惯,在门口放了个木牌,意思是自己已经离开,今晚前回来。
只是沈墨没注意到,在他走后,主屋内亮起一缕烛光,季红鸾透过门缝,看着离开的沈墨,眼神有些落寞。
想进清莽山打猎,要先到府衙报备,领取打猎用的弓箭和短刀。
虽然不用付钱,但武器若是遗失,则会连坐家人。
父亲身为郎中,进山采药时沈墨也会跟着,偶尔也会打些野味,所以对这套流程也算熟悉。
到了县衙,天刚蒙蒙亮,沈墨领了弓箭短刀,便一人朝着清莽山走去。
一般来说,进山的猎人最少也是两人,这样即使出了意外,也会有人收尸报信。
路上也确实有人要和沈墨组队,但都被他一一拒绝。
毕竟这次自己去的地方属于未开发区域,而且“山灵策”的存在绝对不能暴露。
清莽山很大,虽然每日都有人进山,但要遇见其他猎人,还是比较困难的。
沈墨按照山灵策的指引,来到一处山脚下。
打过猎的都知道,守株待兔是最经典,最常用的方法,讲究的是“知彼”与“藏形”。
而且还要站在下风口,让风把猎物的气味送来。
但经过山灵策的强化,他对周围的感知变得异常敏锐,甚至能感觉到泥土里蠕动的虫豸。
主动出击才是王道。
拿下背后的长弓,沈墨躬下身子,山灵策上显示,这地方是清莽山的外围,多以野兔野鹿居多。
远处还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探林口有熊虎出没。”
难怪这地方没什么人。
难怪这地方没什么人。
行走片刻,地上的泥泞脚印引起了沈墨的注意。
捻起一小撮泥土,在鼻尖嗅了嗅,微腥中夹杂了青草味。
“食草动物。”
只是没待沈墨多想,远处草丛中就传出了沙沙声。
几乎是条件反射,强化的五感让沈墨瞬间锁定了猎物的位置。
拉弓搭箭一气呵成。
搜——
破风声传出。
箭矢略过草丛直刺猎物。
沈墨面上一喜,立刻上前查看。
只见一只毛发雪白的肥兔子被箭矢钉在地上,此刻正浑身抽搐,嘴角血流不止。
沈墨拿出短刀,痛快的结束了它的生命。
抓起兔子的耳朵将它提起,感受了一下分量。
大概四五斤重,这已经算是相当肥了。
若在和平年代,这只兔子大概能换五十文钱,五升米,相当于一个佣工一两天的工钱。
但如今正值大乾和北梁交战,粮食价格暴涨十倍,虽然兔子的价格也有所上涨,但购买力却严重下降。
沈墨推测,这只兔子大概能卖二百文,也就能换个两升米。
而秋税要收一石米也就是一百二十五升,自己抓百十只兔子才能交清。
刚升起的一丝喜悦顷刻消散。
“看来还得继续深入。”
时间流逝,眨眼便到黄昏,沈墨低头仔细观察。
“脚印?”
他捻起泥土在鼻尖嗅了嗅。
所谓一腥二骚三尿臊,虎狼熊猪各不同。
泥地上,一个口袋形状的脚印呈现在眼前,沈墨几乎可以断定,这是鹿的脚印。
他的运气还算不错,有些猎户在山里晃荡一天也见不到一只野兔。
但转念又感到有些不对。
动物的进化都是有迹可循的,它们在安心和兴奋时所表现的行为大有不同。
一个合格的猎人会通过气味来推测猎物当时的反应。
比如当鹿受到惊吓或感到危险时,它会用力跺脚,同时从蹄间腺中分泌出大量分泌物,给同类传递出“危险”信号。
而此刻泥土中浓烈的腥臊味让沈墨感到一阵不安。
他附身贴地,仔细聆听。
远处传来枯枝断裂声,像有什么重物被大力拉扯。
微风吹过,一股血腥气传入沈墨鼻尖。
“点子不会这么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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