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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九九式步枪

陈虎看出章叔不相信自己讲的话,解释那头野猪脚受过伤跑不快。

章叔听到后是这个原因,心里好受许多。

因为野猪一直是在乌蒙山中层活动,除非冬天下大雪才会主动下山找吃的。

可冬天的乌蒙山,气温能到零下二三十度,这年头大家穿都穿不暖和,更不用提上山打猎了,都想待在家里苟完这个冬天,要是冻死在山上多不划算。

再加上野猪皮糙肉厚,嗅觉灵敏,在雪地里跑的速度极快。

即使作为十多年老兵的章叔,他在乌蒙山打猎十多年也只中过两头野猪。

并不是因为他枪法不准,而是不敢上山,乌蒙山除了野猪之外,还有更凶残的动物,比如豹子,老虎,狼,黑熊这些……

这些动物,人类与它们对视一眼就能心惊胆寒,这是人类进化中的生存本能,刻在基因里的警惕,除非真碰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才敢硬干。

章杰把锅里的鱼汤给弄在盆里,端在桌子上和他爸一起吃。

陈虎迟迟不走,在屋里看了一转都没有看见家的枪。

章叔看出陈虎来的目的,“你是来借枪的?”

“嗯!”

陈虎不带任何犹豫地点着头,“我想趁还没有真正入冬,上山打猎看看有没有货。”

章杰听见,把碗一放,看着他,“虎哥,几天前,我和我爸还听见山上传来狼嚎的声音,山上的狼群应该又添了几只幼狼,现在下雪山上没有吃的,上山打猎太危险了。”

“富贵险中求,再说了手上有枪我还怕它们?”

陈虎自信讲着,因为前世,他在黄石公园打过猎,玩过枪,并且他对自己枪法也有很有信心。

“打猎可是很危险的事情,你要想清楚哟,虎娃!”章叔又问陈国中同没同意?

“我知道很危险,不过我不怕,而且我爸也同意了。”

章叔见陈虎一脸认真的模样,便让章杰去取枪。

章杰去柴房抱着两个木箱进来。

“虎娃,我有两把枪,一把是我在七零年当护山员发的猎枪,一把是之前打美狗的枪。”

“咔嚓!”

两个箱子打开。

一把“鹰”牌齐齐哈尔产的立式双管,另一个箱子里面是拆下的上护木、枪机组件、弹仓等零部件。

相对于猎枪,陈虎能看出零部件的枪,章叔更喜欢,因为枪身、枪膛还有里面的子弹都被擦的锃光瓦亮,一点岁月的痕迹都没有。

眼尖的陈虎看见枪匣部位有被打磨、戳掉的痕迹。

“章叔,这枪是日狗的投降枪?!”

日子投降时,日狗通常会将枪上的菊纹徽章等印记在机匣部位进行打磨或锉掉。

“嘿嘿!你居然懂?它的确是一把投降枪。”

章叔眼中复杂的看着那把枪,“这枪陪我打过美狗还有小韩人,所以我把它拆卸保养。”

陈虎看了看这枪管长度,比三八大盖短了一截,但又有防尘盖,这应该是三八大盖的改良款,九九式步枪。

这枪的威力射程远比三八大盖,有效射程六百米,圆型子弹,穿透力极强,即使碰见三百斤的雄性野猪,两百米内也能直接贯穿皮肤。

最关键是他用的子弹是的,在黑市上也极容易买着类似的子弹。

“章叔,你把九九式步枪交给我用呗。”陈虎说。

“你用个蛋!你先把猎枪用顺手的。”

陈虎晓得这把九九式是章叔的稀罕宝贝,但猎枪一般都是打野兔、野鸡、鬣狗这些动物,像狼这种速度极快的群居动物,百米外很难打中,要是不能一枪毙命,那危险的将会是自己。

陈虎撒着娇“章叔,我出去打猎的时候把九九式背上,等打完猎晚上就还给你,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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