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茵茵那边的律师,要把脏水泼到李念之的身上,李念之这边当然不会逆来顺受。再加上,李念之手上有视频为证,这是最直接的证据。
因为视频的原因,林茵茵有口难。
“反驳,据我当事人所说,这是李念之逼迫我当事人说的话。因为现场的第三个人处于昏迷,所以并没有人证。只有这么一个视频,说明不了问题。”
这个时候还能挣扎,不愧是金牌辩护律师。
“话都让你们说了,那按照对方律师说的,以后像这种视频还要第三个人在场上是吗?那这个视频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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