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乐悠听了,忍不住笑起来:“神医倒是会顺水推舟。不过苏公子确实招人喜欢,这般温润如玉的模样,也难怪姑娘们都想来见他。”
这样惬意的日子,平静而美好。
有时林乐悠看着白鹤淮手把手地教苏暮雨辨认药材,只觉得两人眉眼温和,神情专注,看着就清风朗月,般配极了。
直到有一天,苏暮雨忽然兴起的新爱好:做饭。
这让平静的生活,突起了一丝波澜。
林乐悠到现在都不明白,苏暮雨怎么就突然对做饭来了兴致,非要亲自下厨。
那天,当苏暮雨的第一道大作“清蒸鱼”端上桌时,林乐悠因为好奇尝了一口,林乐悠这时才彻底明白,原著里的黑暗厨神,到底是个什么水平了。
明明卖相看着还可以,怎么会这么难吃呢?林乐悠再怎么有礼貌,都忍不住直接吐了出来。
鱼肉又腥又柴,林乐悠猛地端起旁边的茶水猛喝了两口,才压下那怪异的味道。
白鹤淮也尝了一口,脸色微微变了变,却还是强装镇定地说道:
“嗯,你初次尝试,能做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只是火候和调味,还需再琢磨琢磨。”
苏暮雨自己也夹了一块尝了尝,眉头瞬间拧成了疙瘩,取而代之的是几分错愕和无奈。“竟这般难吃?”他低声喃喃道,语气里带着几分难以置信。
林乐悠看着他那副模样,忍不住笑了出来:“苏公子,做饭这事儿,也是需要天赋的,要不算了吧。”
但是苏暮雨不服输,觉得自己刚练剑时也不行,但多练习就好了。
自那以后,苏暮雨便一发不可收拾,每日都要钻进后厨折腾一番。
可惜,天赋这种东西,并不会因为努力就凭空出现。他做的菜,味道始终一难尽。
有时是炒青菜,炒得发黑发蔫,还带着一股生油味;有时是红烧肉,肉炖得半生不熟,甜腻得发慌,还带着一股糊味;还有一次,他尝试做汤,结果不知道在里面放了什么,腥的难以下咽,最后只能全部倒掉。
林乐悠忍不住劝道:“苏公子,其实您不做饭的时候,还是很完美的。您看,您往药庄一站,就能给药庄带来这么多生意,这可比做饭厉害多了。”
但或许这就是剑客的执着吧,在厨道上苏暮雨依旧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林乐悠托着腮坐在餐桌旁,看着面前碗里那道颜色诡异的青菜,眉头拧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苏暮雨今日穿了件月白色的直裰,袖口挽起,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脸上带着几分邀功般的期待:
“林姑娘,白神医,今日我改良了炒青菜的做法,加了些陈皮去味,你尝尝看?”
林乐悠狐疑地夹了一筷子,刚入口,那股生油味混着莫名的苦涩便直冲味蕾。
她拿起旁边的茶水猛灌了两口,才缓过劲来,再一次感慨,自己怎么就那么心软。
“苏公子,”她放下茶杯,一本正经地说道,“陈皮是个好东西,但它大概也不想被用来拯救这盘青菜。”
旁边的白鹤淮正夹着一块红烧肉,那肉炖得颜色发黑,甜腻的酱汁裹着半生不熟的肉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