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匹马绝尘而去,踏碎了京城清晨的宁静。
城楼之上,元逸文揽着身怀六甲的苏见欢,望着那两道远去的背影。
“你就这么放心让他们去?”元逸文轻声问。
苏见欢摸了摸隆起的腹部,嘴角噙着笑:“念念是那把最锋利的枪,而丰祁……或许会成为最好的枪套。逸文,你不觉得,这京城的水太死吗?该让他们去搅一搅了。”
“搅浑了才好摸鱼。”元逸文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传朕密旨,暗卫营第一分队,即刻启程,暗中护送。若是丰世子掉了一根头发……”
“你就怎么样?”
“我就把那个鸟笼子里的鹦鹉拔光了毛炖汤。”
苏见欢忍不住笑出声来。
官道上,马蹄声疾。
丰祁骑在马上,虽然屁股被颠得生疼,铠甲也磨破了皮,但他看着前方那个红色的背影,心里前所未有的踏实。
以前他以为,爱一个人,是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捧到她面前。
现在他明白了,爱一个人,是陪她去面对全世界的风雨。
“媳妇儿!慢点!我的头盔歪了!我要看不见路了!”
“看不见就用心眼看!”
“心眼也没长在脑门上啊!哎哟,鹦鹉飞了!快抓回来!那是神兽!”
风中传来两人的笑闹声,渐渐飘远,融进了这壮丽的山河万里之中。
出了京城向北,官道渐窄,风沙渐大。
起初的一百里,丰祁还兴致勃勃地指着路边的野花问能不能吃,到了三百里开外,这位娇生惯养的世子爷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人间炼狱”。
“媳妇儿……能不能停一下?”
丰祁的声音随着马背的颠簸变得支离破碎。
他整个人几乎是趴在马脖子上,那身四十斤重的明光铠被他卸了大半,只剩下护心镜和半截臂甲,剩下的都挂在了马屁股后头,随着马蹄声叮当作响,活像个收废铁的。
蒋念念勒住缰绳,回头看他。
夕阳下,曾经风流倜傥的京城第一纨绔,此刻脸晒脱了一层皮,嘴唇干裂,那只五彩鹦鹉也没了精神,蔫头耷脑地蹲在他头盔顶上,随着他的动作一晃一晃。
“怎么了?”蒋念念调转马头,靠近他。
“磨……磨破了。”丰祁哭丧着脸,手指哆哆嗦嗦地指了指大腿内侧,“火烧火燎的疼。咱们都在马上颠了四个时辰了,耕地的牛也没这么使唤的啊。”
蒋念念目光落在他那双并不怎么稳当的腿上,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疼惜,但嘴上依旧冷硬:“行军打仗,日行千里是常事。这点苦都吃不了,早让你回去你不听。”
“我不回!”丰祁一听这话,立马挺直了腰杆,虽然疼得呲牙咧嘴,“死也要死在你前面……不对,死也要死在你鞍前马后!”
头顶的鹦鹉大概是缓过劲儿来了,扑腾两下翅膀,嘎嘎叫道:“屁股痛!屁股痛!红裤子烂屁股!”
“闭嘴!”丰祁恼羞成怒,伸手去抓鸟,差点从马上栽下来。
蒋念念忍着笑,长枪一指前方不远处的一面破旧酒旗:“前面有个茶寮,歇半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