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老莫,周平准备坐车回家了。
他远远的看到,萧晴从餐厅出来,就一直在跟李鹏飞说话。
不得不说,这人脸皮厚的程度也不低。
但是人家没缠着他,所以不多做评价。
车也来了,周平立马上车,赶紧回家。秋老虎已经过去了,马上入冬了。
冬天的四九城没有北大荒那么冷,但有种邪乎冷。
在北大荒四五年了,周平从来没有冻疮,结果回来的第一年冬天,就冻出来一个冻疮。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反正就是邪乎。
到家之后,正好赶上开饭,他就把还热乎的香肠放在桌上,让他们吃。
“哟,去老莫了?”谭丽挑眉看向他。
“嗯,还是跟那两个同学。”周平已经不是第一次跟他们聚餐了,也跟家里人说过。
谭丽撇撇嘴,“每次都是你们三个大老爷们儿,就没一个小女生?”
她总是能把话拐歪,周平笑了笑回道:“这次还真有,是李鹏飞的妹妹。”
谭丽没搭话,继续吃饭。
小孩子就喜欢吃肉肠啊,不是炒菜炖菜的东西。
看着他们吃的那么香,周平也高兴。每次带回来的东西,小家伙们都非常给面子。
吃过饭回到屋里,谭丽又端起书本,“我跟你说啊,我在我们学校那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你得有点危机感。”
她没时间去周平的学校,所以也不知道他的朋友是什么样的人。
就算信得过周平,也信不过想带坏人的同学。
周平点头,“这个我知道,你的美貌都把我给迷住了,更何况那些凡夫俗子呢?”
“唉,我有时候天天做梦你会跟别人跑路,把我们爷仨扔下。然后我们跟着爸妈过苦哈哈的日子,你在外面潇洒自在。”
听到这话,谭丽直接把书扔在他身上,“胡说八道什么呢?就算是你跑了,我也不会跑的!”
舍得了周平,她也舍不得孩子们!那可是她生下来的孩子,丢了谁也不能丢孩子。
周平见她生气了,连忙道歉,“好好好,是我不对,我不应该这么说的。”
“咱俩谁都不跑!行了吧?”
谭丽也不是较这个真,而是觉得这样说不好。
两人说开了就行,她又不是无理取闹的人。
第二天早上,两人照常上学。
周平没再去教室听课,一直都泡在图书馆里。有些书没有,他只能看其他的书,就当储备知识了。
这里能用的书真的太少了,把英语专业的书都放在一起,连五十本都没超过。
实在是没办法,那时候的书毁了很多。
英语考级之后,就是慢慢沉淀的时候。他知道这段时间最好去外贸部学习,但可惜的是,他觉得现在不是一个好时机。
时间又过了半个多月,天气越来越冷了,还下了一场雪,不过没站住,当天就化了。
“周哥!周平!”
周平去往图书馆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喊他。
转头看去,李雪飞正往这边跑来。
她跑的气喘吁吁,脸颊因为天气缘故,冻的有些微红。
“跑这两步就累成这样?你这得锻炼啊。”周平看她这样就知道没吃过苦。
那些下乡的女知青,别说跑两步了,徒步三十里地都没有问题。
李雪飞不好意思笑了笑,“我也没有锻炼过,你要去图书馆吗?我也去,正好一起。”
她背着挎包,里面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了什么。
周平没搭话,继续往前走。
这是李鹏飞的亲妹子,他怎么说也得给点面子。再说了,那图书馆又不是自己家的,人家想去还能不让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