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
是极细碎的一束,金红色的,恰好绽在那根横斜的枯枝顶端。火星簌簌坠落,像极了早樱初绽时的模样。
紧接着,
逢春
崇宁朝着远处望去,那人披着一件半旧的灰蓝氅衣,身形单薄得像是能被一阵风吹透,正弯着腰在锄草。
“阿姐!谢姐姐!”那少年抬起头看清来人,喊道。
“是四弟?”崇宁很是惊讶。
“是元佑。”谢令仪笑道。
“阿姐,你今日怎么有空过来?”宁王已经走了过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张老翁昨日挑水崴着脚了,这田里的草来不及锄了,大家都来帮忙了。”
“今日天好得很,阿姐也想出城看看。”崇宁拉着宁王上下打量,“精壮了不少,看来你谢阿姐和裴师兄都没诓我,在这里你倒养得更好了。”
“阿姐,我从前在府里养着,日日喝药,反倒觉得这身子是个漏底的罐子,怎么补也补不满。”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心比从前粗糙了不少,指根处磨出一层薄薄的茧。“这几个月在地里,跟农户一起下田、追肥、通渠,出一身汗,回去倒头就睡,醒来反而有了力气。”
宁王抬起头来,日光照在他脸上,晒得微微发红,却比从前那种苍白的脸色好看多了。
“我才知道,人跟庄稼是一样的。”他说,“闷在屋子里要发霉,放在日头底下、泥土里头,自己就好了。从前看书卷上写的‘民生’二字,只觉得是纸上的字。如今在地里站一天,看他们弯腰、流汗、算收成,才知道这两个字有多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