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对于这些人来说,就是抱团取暖的地方,所有人都不能脱衣服就睡,每个人身边都拿着武器。
因为这地方是蛮子活动的范围,随时随地蛮子都有可能发生偷袭!
那奴隶看了看左右,最后把目光放在了赵长平和林砚身上。
他借助那只完好无损的手,往前匍匐爬了几步,一直爬到了林砚跟赵长平跟前。
随后弓起身子,冲着两个人邦邦邦连磕了几个头!
林砚把手一摆,“活下来就好,说,你叫什么名字?”
只见这个奴隶抬起头,咬了咬牙,“我叫老墨!两位的恩情,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林砚冷冷的点了点头,“你不用想那么多,你就是我的人,我们要想办法在这活下去,你能明白吗?”
老墨点了点头。
林砚扭过头看向众人,“休息吧。按规矩守夜就行。”
第二天天亮了,李大牛凑到林砚跟前,“老大,这个老墨还真是厉害,别看他只有两根手指,还挺灵活!”
“他是什么变的?我要是像他伤成这样,肯定得在床上躺上三五天的,他好像跟没事人似的……”
林砚皱了皱眉头,忍不住点了点头,这个老墨确实有些特殊。
准确的讲,这个人还真不是这边的汉人。
用林砚的观点,这家伙应该算是一个混血。
头发都是打卷的,甚至眼睛带着淡淡的黄色,皮肤也比较黑。
历史上这种人有一个名称叫色目人,就是有色眼睛的人,其实何止是有色眼睛,他的皮肤也有些发黑。
生来力气巨大,生存能力极强。
所以哪怕是受了那么重的伤,第二天依旧是活蹦乱跳。
林砚随后看了看这家伙,“你除了鼓弄你怀里的那些东西之外,还干过别的吗?”
老墨紧紧的搂住怀里的东西,随后又冲着林砚一鞠躬。
“主人,我怀里的东西你已经见过了,这是我最大的秘密!”
林砚把手一摆,“你可以不说,但你这个手应该就是弄这东西炸的吧?”
老墨脸色凝重,他再次冲林砚鞠躬,默认了这个说法。
林砚把手一摆,“现在暂时没有时间弄这个东西,不过你应该别的都会吧?”
老墨一抬头。
“会一点刀法,也会弄房子,收拾屋子,打杂……”
一番交流,林砚才知道他这个奴隶干了很多年,几乎建设房子,打杂,制作火药,打造兵器全都会!
他在兵营里足足待了十二年。
他之所以会逃出来的主要原因一个是为了治他这个胳膊的伤,实在是迫不得已!
因为军营里的军医连看都没看,就示意要把他扔到乱葬岗子里,担心他会传染疾病。
所以这家伙才会不得已的逃出来。
林砚点了点头,“你也不用干太多的活,你先把我们这屋子再收拾收拾,大牛,你跟着他,你们两个一起弄!”
随后林砚看向那三个人,安排一个人进行巡逻,剩下两个人跟林砚一样,开始加固防御工事。
就连赵长平也不会闲着,她开始缝补各种破破烂烂的衣服,甚至包括一些兽皮毯子。
这些东西对于这些当兵的都有用。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