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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幕,也在新罗、百济、薛延陀、西突厥等所有与大唐接壤的国度,疯狂上演。
新罗女王,当场就吓得从王座上滚了下来。
百济国主,连夜写下降表,表示愿意永世为大唐藩属。
薛延陀的可汗,更是夸张,他直接把自己最漂亮的女儿,用八抬大轿抬着,日夜兼程地送往长安,指名道姓地要献给那位传说中的“大唐天仙驸马”,做……做奴婢!
他们是真的怕了。
之前,他们畏惧大唐,但那只是对一个强大邻国的正常敬畏。
在他们看来,大唐虽强,但也不是不可战胜。
只要联合起来,总有机会能从这头雄狮身上,撕下一块肉来。
可现在,性质完全变了。
这不是强不强的问题了。
这是物种的碾压!
人家已经不是狮子了,人家是神!是魔!
是能一夜之间,就让你国破家亡的恐怖存在!
在这种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的权谋,任何的合纵连横,都显得那么的苍白和可笑。
抵抗?
拿什么抵抗?
拿头去撞人家的铁蹄吗?
唯一的活路,只有一条――
跪下!
用最卑微的姿态,去祈求那位神仙的宽恕!
于是乎。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长安城,迎来了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万国来朝”。
通往长安的官道上,挤满了来自各国的使团。
他们一个个都带着厚重得快要压垮车轴的国礼,玩了命地往长安赶,生怕自己去晚了,连请罪的资格都没有了。
长安城的驿馆,瞬间爆满。
来晚了的使臣,甚至不惜花重金,去住那些最简陋的客栈,只要能留在长安就行。
整个长安城的百姓,都看傻了眼。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不同肤色、不同服饰的外国人,同时出现在长安街头。
而且,这些以往在长安城里,一个个都鼻孔朝天,恨不得用下巴看人的外国使臣们。
现在,全都变得比孙子还乖。
他们在街上走路,都是低着头,贴着墙根走。
说话的声音,比蚊子哼哼还小。
看到一个大唐的百姓,都会远远地躬身行礼,脸上挤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有个高句丽的使臣,在路上不小心踩死了一只蚂蚁。
这位在平壤城里飞扬跋扈的贵族,当场就吓得脸色惨白,跪在地上,对着那只蚂蚁的“尸体”,磕了足足一刻钟的头,嘴里还念念有词地道歉。
那副卑微到骨子里的模样,让围观的长安百姓,都笑掉了大牙。
“嘿,老王,你看那高句丽的使臣,怎么跟见了猫的老鼠似的?”
一个卖炊饼的小贩,对着旁边的茶馆老板笑道。
茶馆老板嗑着瓜子,一脸的与有荣焉。
“你还不知道?他们这是怕了!”
“怕啥?”
“怕咱们的驸马爷呗!”
茶馆老板压低了声音,脸上带着神秘而崇拜的表情。
“我跟你说,我有个远房亲戚在禁卫军当差,他亲口说的!”
“咱们的驸-马-爷,那根本就不是凡人!是天上下凡的真神仙!”
“吐蕃知道吧?三十万大军!驸马爷就派了五千个天兵天将过去,一个晚上,duang的一下,就给平了!”
“现在,这些番邦小国,一个个都吓破了胆,跑来咱们这磕头认罪呢!”
“你说,他们能不怕吗?别说踩死一只蚂蚁了,我估计他们现在,连大声喘气都不敢!”
“生怕一个不小心,惹怒了那位活神仙,回头人家也派五千天兵去他们国家‘逛逛’!”
小贩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脸上也露出了无比自豪的神情。
这种发自内心的民族自豪感,在整个长安城,迅速蔓延。
而此刻,被无数人敬畏、恐惧、崇拜的程龙,正在自己的驸马府里。
他看着院子里,那个像小尾巴一样,寸步不离地跟着自己的小兕子,有些头疼地问道:
“我说……你姐夫我又不是开糖果店的,你能不能别老跟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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