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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血字奇案

我心中暗自称奇,又问:“那长指甲又是如何看出的?”

霍明哲道:“书写之人以指蘸血,我在放大镜下见字迹边缘有墙粉刮痕,若指甲短齐,断不会如此。”

霍明哲说完就带着我转身走了,剩下两位捕快愣在那里。

离开后,我称赞道:“霍姐,我觉得你比那些衙门的捕快还要厉害。”

霍明哲听我态度诚恳地说了这么一句话,高兴得脸都红了,就像一个男儿家听见有人称赞他漂亮一样。

她本就是个求知欲极强的人,自然打算继续追查此案,关注后续,弄清真相。

霍明哲决定去寻昨夜值更的老吏栾四问话。我们至栾四家中,她正饮酒取暖,见我们来访,忙起身相迎。

霍明哲说明来意,栾四回忆道:“昨夜丑时,小的巡至花园街,见这宅内有灯光,心生蹊跷,便推门查看。果见堂中躺着一具尸首,慌忙退出唤人。此时见一醉妇倚在门前栏杆上,高声唱曲,站立不稳。我等忙于命案,未加理会。”

“此人何等模样?”霍明哲问。

栾四道:“身材高大,面红如枣,穿褐色长衫。”

霍明哲听罢,叹道:“你错失良机了!此人正是破案关键,你若当时将她拿下,今日便可升任捕头了。"

离开栾四家,霍明哲对我道:“那醉汉实非真醉,乃是凶手去而复返,为的是寻回遗落之物。”

“莫非是那枚玉佩?”我恍然大悟。

霍明哲点头:“正是。她必是杀害杜百川后,发现玉佩遗失,冒险回来寻找。见有官差在场,便装醉掩饰。”

她仿佛已经对这桩奇案胸有成竹,至于她之后又用了什么方法与计划,我之后再写。

赵延玉写到这就停笔了,这前三回就是个引子,把华晟和霍明哲凑到一起,俩人马上要开始接连破案了。

这种推理连载小说,想卖得好,核心就是得一直有热度,让读者愿意讨论。

她打算按“三三制”来更,先连着更完前三回,让故事赶紧进入破案正题,先把读者吸引住;然后隔段时间,再更第四、五回,把背后的往事和人物的心思说清楚;最后用高潮迭起的第六回收尾。

等所有内容都连载完,就出个全集,方便大家收藏或者一次性看完。要是读者想要,还能出带插画的精装版。

想好了这些,赵延玉就把刚写完的前三回稿子,一起寄给了南方书坊和兰雪堂。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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