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琮也坐稳,姿态优雅地抬头,朝着小管家吩咐:“我记得刚才在森林里看见了一处熊池,把沈公子绑好了,就直接丢过去。”
沈泽洲立刻抬手,在嘴巴旁边做了个拉紧的动作,身形矫健地挨着孟时夏坐了下来。
“不说了不说,吃午饭。”他识时务地一笑:“小蛋糕,今日的烤鱼倒是我钓上来的,待会你可得多尝尝。”
孟时夏在古堡里已经吃撑了,此刻是一点东西都塞不进了。但沈泽洲那么热情,她也只能象征性地拿起刀叉,划拉面前送上来的鱼肉几下。
男人们在森林里跑了一个早上,倒是饿了,饭菜送了上来,便也拿起刀叉先祭五脏庙。
酒足饭饱,还在休息时,小管家进来询问周琮也:“先生,我先将大雁送回古堡里治疗。”
周琮也点点头。
孟时夏的好奇心被提了起来,大着胆子发问:“先生,您要猎大雁,为什么又回古堡里治疗?”
“这两只大雁我要留着,有其他用途。”
周琮也放下茶杯,望着她:“当然需要治疗好它们肩膀上的伤。不过我刚才瞄准它们的时候,调整了方向,子弹只是擦过了翅膀,让它们飞不起来,不会伤及性命。”
孟时夏更迷惑了。
“您这是想要养大雁吗?”
她听过不少权贵会在自己的古堡或是庄园养异宠,比如狮子,白虎或者猎豹。但养大雁,她闻所未闻。
难不成是查尔斯先生兴趣奇特?
孟时夏暗自笑了笑。
――毕竟,他甚至还邀请了陌生的自己成为夫妻呢。
周琮也不知道坐在对面的小兔为什么会偷偷发笑,但他的唇部也不自觉跟着上扬几度。
他不再卖关子,湛蓝色的眼里带着深情与难测,望着孟时夏:“我对养动物不感兴趣,只是想为接下来的婚礼做准备。”
孟时夏听着,脑海里冒出古怪又不敢相信的念头。
“时夏,我们不是同胞吗?”周琮也趁机又将自己混血的身份抛在一旁,刻意拉近他与孟时夏的关系,说:“在中华文化中,结亲需要过三书,迎六礼。你我既然在不久后要结婚,我自然要做好准备,纳吉征雁。”
孟时夏瞳孔微微瞪大。
纳吉征雁,三书六礼。
那是古代对待婚礼的最高礼节。
自从被带来古堡后,周琮也带着她见了伯爵先生,带着她介绍了周家的社会关系,要介绍给他已故的母亲,还扬要为孟时夏办一个完整的婚礼。
而现在,现在竟然还亲自猎雁。
他们只是一场契约关系,查尔斯先生有必要做到这个地步吗?
这、这样的规模,太隆重了。
隆重到会令她误会的。
误会自己并不是查尔斯先生随便找来符合条件的契约对象,而是他深爱的人,才会如此用心对待。_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