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是一种念念从未经历过的挫败。
她的阅读没问题。文献读得比多数人快,理解也到位。morrison给她布置的三篇文献,她在抵达后第二天就读完了,笔记做了十二页。
但课堂――是另一回事。
第一天的讨论课,教授叫barker,是个矮小的秃顶男人,说话语速极快,习惯性地把单词连在一起,尾音全部吃掉。念念坐在第三排,听了第一个小时,大致听懂了七成。
第二个小时,barker点名让学生发。
美国学生不等被点,直接举手,甚至不举手,直接开口打断。他们的英语流利、快、带着各种地区口音,说到一半会用俚语,会引用流行文化里的梗,然后整个教室笑起来,念念听不懂笑什么。
话题翻得很快。
她在脑子里刚把上一个人的话整理完,新的话题已经往前走了两轮。
她一句话没说。
课后,她去找许杨。
“正常。”许杨把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表情很淡定。“我当年第一个月,有一次讨论课,我以为教授说的是'微积分的延伸',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微积分的延迟',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之前发全是答非所问。”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硬磨。”许杨说。“没有别的办法。”
念念回到宿舍,当天晚上做了一件事。
她把barker这堂课用到的所有词汇――包括她听不懂的部分,事后找同学确认了一遍――全部整理成一个词汇本。同时,她打开收音机调到npr,把音量开到中等大小,然后摊开文献,同时进行。
听。读。标注。
她用了三个小时处理第一天的词汇漏洞。
第二天,第三天,一样。
到了第四天,她开始每天听两个小时广播――npr,bbc,挑不同的主题,新闻、科学、文化。她不用翻译。遇到听不懂的,她先把上下文推断出来,再事后验证。
这个方法她用过一次。
十二岁,程家湾,一本旧《新华字典》,逐字逐句啃。
方法一样。换了个语。
第十天。
barker的课。讨论的主题是代数k理论里的一个构造问题。念念坐在老位置――第三排。
barker讲完了一段,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问题,扫视了一圈学生。
念念举手了。
她感觉到旁边有人侧过头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门课上举手。
barker看了她一眼。“yes?”
念念站起来。
“ithinktheconstructionyoudescribedhasagapintheboundarycondition.ifweconsiderthedegeneratecasewhentheparameterapproacheszero――”她停顿了不到一秒,把那个词找到了,“――theembeddingfailstosatisfytheregularityassumption.youneedanadditionallemma.”
她的口音很重。一个中国口音浓厚的英文,语速比美国学生慢了将近三分之一。语法没有问题,但停顿的位置不在美国人习惯的地方。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
barker盯着她看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在黑板上把她说的位置标出来,推演了三行。
停下来。
“you'reright.”他点了点头,“goodcatch.”
然后他看着全班说:“thisisexactlythekindofproblemyoushouldbethinkingabout.”
他继续讲下去了。
念念坐下来。
她的右手在腿上轻轻按了一下――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但这个没有人看得见。
旁边的一个美国学生侧过头,小声说了一句。
她这次听懂了。
“whereareyoufrom?”
“china.”
“nice.”
课后,barker在走廊里叫住了她。
“guniannian?”他停在她面前,核对了一下,“you'remorrison'sstudent?”
“yes.”
barker推了推眼镜。“morrisonhasgoodtaste.”
然后他走了。
念念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铁皮盒子――她现在每天出门都带着――打开,摸了一下那两个齿轮。
然后合上,装回口袋。
走廊很长。
窗外的树叶被风吹动,哗哗的。
她往前走。
下周是morrison的第一次正式研讨会。
她需要在那之前,把三篇文献里的核心构造完全推通,带着自己的问题进去。
morrison不是好说话的人。
许杨提醒过她――morrison从不浪费时间在准备不足的学生身上。
但念念想起了周教授说的话。
“到了mit,不要怕morrison。他严厉,但他识货。”
她走出了走廊,推开了门。
外面的阳光今天很好。
落在草地上,落在路上,落在远处那栋刻着学校名字的石墙上。
念念把帆布包往肩上提了提,朝图书馆走去。
morrison的研讨会是下周三。
六天。
够了。
第二天。
早上七点。
念念起得早。在村头的小路上走了一圈。
空气很凉。露水很重。稻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
她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不是人。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样子。女孩。
穿着一件大了两号的碎花衬衫。领口松垮垮的。袖子卷了好几层。裤子膝盖上有两块补丁。颜色对不上。
她蹲在地上。
手里握着一根树枝。
在泥地上划。
念念走过去。
没有出声。先看了一眼地上。
泥地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痕迹。不是画。是在写东西。但笔画不对。横不平,竖不直。像是照着什么在模仿,但模仿不来。
念念蹲下来。
“你在写什么?”
女孩抬头看她。
眼睛很大。黑亮黑亮的。脸上有两块泥巴。
她没有害怕。也没有躲。
“我在写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
“程小禾。”
“谁起的名字?”
“我奶奶。她说田里的禾苗最有劲,刮风不倒。”
念念看着地上那几道痕迹。
“你写给我看看?”
程小禾低下头。又划了两笔。
树枝在泥地上划出一个歪歪的方框。上面加了一横。
像个“口”字。但不是。
“我不会写。”程小禾的声音很小。“我看过我哥的课本。但是我哥不教我。他说女孩子不用学写字。”
念念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
她伸手。
轻轻拿过了程小禾手里的树枝。
“我教你。”
程小禾抬头看她。
“你会写吗?”
“会。”
“你是谁?”
“我是从这个村子走出去的人。”
念念用树枝在泥地上写下第一个字。
“程”。
笔画很慢。一横一竖,力道均匀。树枝在湿润的泥土上留下清晰的痕迹。
“这是你姓。程。跟着写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