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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为了更短的路

第一周,是一种念念从未经历过的挫败。

她的阅读没问题。文献读得比多数人快,理解也到位。morrison给她布置的三篇文献,她在抵达后第二天就读完了,笔记做了十二页。

但课堂――是另一回事。

第一天的讨论课,教授叫barker,是个矮小的秃顶男人,说话语速极快,习惯性地把单词连在一起,尾音全部吃掉。念念坐在第三排,听了第一个小时,大致听懂了七成。

第二个小时,barker点名让学生发。

美国学生不等被点,直接举手,甚至不举手,直接开口打断。他们的英语流利、快、带着各种地区口音,说到一半会用俚语,会引用流行文化里的梗,然后整个教室笑起来,念念听不懂笑什么。

话题翻得很快。

她在脑子里刚把上一个人的话整理完,新的话题已经往前走了两轮。

她一句话没说。

课后,她去找许杨。

“正常。”许杨把一杯热茶推到她面前,表情很淡定。“我当年第一个月,有一次讨论课,我以为教授说的是'微积分的延伸',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微积分的延迟',意思差了十万八千里,我之前发全是答非所问。”

“你后来怎么处理的?”

“硬磨。”许杨说。“没有别的办法。”

念念回到宿舍,当天晚上做了一件事。

她把barker这堂课用到的所有词汇――包括她听不懂的部分,事后找同学确认了一遍――全部整理成一个词汇本。同时,她打开收音机调到npr,把音量开到中等大小,然后摊开文献,同时进行。

听。读。标注。

她用了三个小时处理第一天的词汇漏洞。

第二天,第三天,一样。

到了第四天,她开始每天听两个小时广播――npr,bbc,挑不同的主题,新闻、科学、文化。她不用翻译。遇到听不懂的,她先把上下文推断出来,再事后验证。

这个方法她用过一次。

十二岁,程家湾,一本旧《新华字典》,逐字逐句啃。

方法一样。换了个语。

第十天。

barker的课。讨论的主题是代数k理论里的一个构造问题。念念坐在老位置――第三排。

barker讲完了一段,在黑板上写了一个问题,扫视了一圈学生。

念念举手了。

她感觉到旁边有人侧过头看她――这是她第一次在这门课上举手。

barker看了她一眼。“yes?”

念念站起来。

“ithinktheconstructionyoudescribedhasagapintheboundarycondition.ifweconsiderthedegeneratecasewhentheparameterapproacheszero――”她停顿了不到一秒,把那个词找到了,“――theembeddingfailstosatisfytheregularityassumption.youneedanadditionallemma.”

她的口音很重。一个中国口音浓厚的英文,语速比美国学生慢了将近三分之一。语法没有问题,但停顿的位置不在美国人习惯的地方。

教室里安静了一秒。

barker盯着她看了一下。

然后他转身,在黑板上把她说的位置标出来,推演了三行。

停下来。

“you'reright.”他点了点头,“goodcatch.”

然后他看着全班说:“thisisexactlythekindofproblemyoushouldbethinkingabout.”

他继续讲下去了。

念念坐下来。

她的右手在腿上轻轻按了一下――心跳比平时快了一点。但这个没有人看得见。

旁边的一个美国学生侧过头,小声说了一句。

她这次听懂了。

“whereareyoufrom?”

“china.”

“nice.”

课后,barker在走廊里叫住了她。

“guniannian?”他停在她面前,核对了一下,“you'remorrison'sstudent?”

“yes.”

barker推了推眼镜。“morrisonhasgoodtaste.”

然后他走了。

念念站在走廊里,看着他的背影。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个铁皮盒子――她现在每天出门都带着――打开,摸了一下那两个齿轮。

然后合上,装回口袋。

走廊很长。

窗外的树叶被风吹动,哗哗的。

她往前走。

下周是morrison的第一次正式研讨会。

她需要在那之前,把三篇文献里的核心构造完全推通,带着自己的问题进去。

morrison不是好说话的人。

许杨提醒过她――morrison从不浪费时间在准备不足的学生身上。

但念念想起了周教授说的话。

“到了mit,不要怕morrison。他严厉,但他识货。”

她走出了走廊,推开了门。

外面的阳光今天很好。

落在草地上,落在路上,落在远处那栋刻着学校名字的石墙上。

念念把帆布包往肩上提了提,朝图书馆走去。

morrison的研讨会是下周三。

六天。

够了。

第二天。

早上七点。

念念起得早。在村头的小路上走了一圈。

空气很凉。露水很重。稻田里的秧苗绿油油的。

她走到小学门口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不是人。是个孩子。

四五岁的样子。女孩。

穿着一件大了两号的碎花衬衫。领口松垮垮的。袖子卷了好几层。裤子膝盖上有两块补丁。颜色对不上。

她蹲在地上。

手里握着一根树枝。

在泥地上划。

念念走过去。

没有出声。先看了一眼地上。

泥地上歪歪扭扭画了几道痕迹。不是画。是在写东西。但笔画不对。横不平,竖不直。像是照着什么在模仿,但模仿不来。

念念蹲下来。

“你在写什么?”

女孩抬头看她。

眼睛很大。黑亮黑亮的。脸上有两块泥巴。

她没有害怕。也没有躲。

“我在写我的名字。”

“你叫什么?”

“程小禾。”

“谁起的名字?”

“我奶奶。她说田里的禾苗最有劲,刮风不倒。”

念念看着地上那几道痕迹。

“你写给我看看?”

程小禾低下头。又划了两笔。

树枝在泥地上划出一个歪歪的方框。上面加了一横。

像个“口”字。但不是。

“我不会写。”程小禾的声音很小。“我看过我哥的课本。但是我哥不教我。他说女孩子不用学写字。”

念念的手指微微蜷了一下。

她没有说话。

她伸手。

轻轻拿过了程小禾手里的树枝。

“我教你。”

程小禾抬头看她。

“你会写吗?”

“会。”

“你是谁?”

“我是从这个村子走出去的人。”

念念用树枝在泥地上写下第一个字。

“程”。

笔画很慢。一横一竖,力道均匀。树枝在湿润的泥土上留下清晰的痕迹。

“这是你姓。程。跟着写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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