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子确实不擅长社交。
别人没问他这么详细,他就把老师的计划全盘托出了。
林栋梁听了,都只想笑,差点没忍住:“我说小子,你是打算跟我竞争第一版男声的传播度?”
许明也是怂,直接摇头说道:“没有没有,我只想在天华市里小火一下,林先生要是唱了这首歌,肯定能火遍全国的,我哪能跟您比呀。”
这句话捧的林栋梁极其舒服。
薛丽华开口了:“一首歌写出来,就是想让更多人听到的,所以我不排斥卖出这个商演使用权,敢问林先生,打算出多少钱?”
提到钱。
林栋梁更有信心了,直接弯起嘴角,笑着打开了皮包。
那一沓沓崭新的十元大钞,整齐的排列着。
整个皮包都塞满了。
“这里的两万元只是预付款,等我们签完合同,还有八万元尾款会在一个月内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上。”林栋梁笑着说道:“我们公司花十万元,买下这首歌的终身使用权。”
所谓终身使用权,也就是说,只要林栋梁还活着,那么,无论他走到哪里,都可以随时唱这首歌,用这首歌来进行商演牟利。
并且,与他同一公司的艺人,也都拥有这首歌的商演使用权。
只要公司不倒,这首歌的版权人就不能再以任何理由对他们进行版权控制。
讲真的。
薛丽华和许明都被吓了一跳。
仅仅是商演使用权,而不是版权买断,就价值十万元了。
而且这还只是一首歌而已。
薛丽华虽然是上流圈子的,但毕竟在内地,很少走出去看外面的世界。
这还是她第一次知道,演艺界的明星竟然如此赚钱。
她的价值观受到了冲击。
但她并没有立刻答应签合同:“林先生出手果然大方,不过我需要先询问陈先生的意见,才有资格给你版权。”
林栋梁愣了一下:“版权不是在你手里吗?”
这句话,引起了薛丽华的思考。
是啊。
版权到底是谁的?
这首歌是陈安创作的,但当时陈安亲口说过,只是随便写的一首歌而已,说是送给薛丽华了。
那么。
这首歌在商业界的主人,是否就是薛丽华了呢?
也许是吧。
只要陈安不追究的话。
而且薛丽华也相信,陈安一定不会追究。
可。
以薛丽华的为人,总觉得不能擅自做决定,她当初也是不知道这首歌的价值有如此恐怖,所以才接受那份馈赠的。
现在知道了,她是万万不愿意占这个便宜的。
在金钱和人品之中,她选择了,坚定自己一辈子的人格初心。
这份人格,才是一个人最宝贵之物,一旦因为某些利益而踏错一步,那么,就再也回不去了。
她不想把自己活的不像自己。
所以……
她说道:“这首歌的创作者陈安先生,是我的好朋友,你把钱留下,我明天就可以去找他,尽量帮你拿下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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