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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源小说网 > 鲁宾逊漂流记 > 第1章 (39)

第1章 (39)

更糟糕的是,我们来到潘普洛纳时,大雪依旧下个不停。人们都说,今年冬天来得太早了;那些路本来就十分难走,现在更是无法通行。有的地方积雪太厚,叫人举步维艰,而且这些积雪又不像一些北方地区的雪,冻得严严实实,所以我们每走一步,都有被雪活埋的危险。我们在潘普洛纳待了二十天,眼看寒冬一天天逼近,完全没有回暖的可能。我于是提出建议,前往封塔拉比亚,从那儿乘船去波尔多,那是很短的一段海路。

我们正在考虑这件事,忽然来了四位法国绅士。他们先前同我们一样,被雪所阻,过不了山,但他们是在法国那一侧,而我们则在西班牙的一侧。后来他们找了一个向导,他带他们穿过靠近朗格多克顶端的地区,走一条受下雪影响不大的路。据他们说,这条路很少有积雪,就算有也已冻得非常坚硬,走起来很安全。

我们找到了这位向导。他十分乐意带我们也走这条路线过去,不会因积雪而出意外,只是我们必须带好武器;现在下了大雪,遍地冰封雪盖,许多狼饿慌了,经常出没在山脚下。我们对于这种野兽,是有充分准备的,只要他能保证我们不碰到两条腿的狼,因为我们听说,这种狼才是最危险的,特别是在法国一侧的山区里。

他叫我们尽管放心,在我们将要走的那条路上,不存在这种危险。于是,我们立刻同意跟他过山。那些曾试图过山却又被迫折返的旅客,也跟着我们一起走了。

于是在十一月十五日,我们都随着向导出发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他没有领着我们向前走,倒是沿着我们从马德里来时的那条路往回走;走了二十英里,过了两条河,就来到了平原地带。然后再往左拐,从一条路线进了山。这一路虽说山势高峻,峭壁陡立,看来地形险恶,但他左转右转,绕来绕去,我们在不知不觉中竟也过了山脊,而且也没碰到大雪封路的情况。突然他把手向远处一指,叫我们看那明媚富饶的朗格多克的加斯科涅地区,那里一片葱绿茂盛的景象,只是离我们还很远。

天快黑的时候,向导在我们前方走着,而我们正好看不见他,突然从密林里冲出三只大狼,狼的后面还跟着一头熊。其中两只狼朝向导扑去,说真的,要是向导离我们有半英里的话,那么等我们上前去救时,他肯定已经被吃掉了。两只狼中,一只咬住他的马不放,另一只则攻击人,那势头之猛竟使他来不及拔枪——也可能是他乱了方寸,忘了拔枪——只是一个劲向我们大声呼救。我赶紧叫礼拜五催马上去,看看出了什么事。他赶过去一看,禁不住大叫起来“主人!主人哪!”但他十分勇敢,径直朝狼冲过去,拔出枪来就朝那张牙舞爪的狼射击,打中了它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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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向导总算运气好,碰上了我的礼拜五。他在他的故乡见惯了这些野兽,根本就不怕它们,所以他敢于冲到狼的跟前才开枪。换了我们随便哪个人,都只会离得很远就开枪。这样就很可能打不中狼,或者误伤了向导。

就算一个胆子比我还大的人,这件事也是够他害怕的了。事实上,我们这批人全吃惊不小,因为礼拜五的枪一响,两边响起了凄厉的狼嗥,而且由于回声的关系,山地里一片狼嗥应答,似乎狼多得不得了。不过话说回来,狼的数目也未必少得可以不放在心上。

再说礼拜五打死一只狼后,另一只咬住马的狼松了口,一溜烟地逃走了。幸亏这狼咬的是马头,马勒上的铁圈正好卡住狼牙,所以马没受什么伤;但向导却受伤不小,那穷凶极恶的畜生咬了他两口,一口咬在手臂上,一口咬在大腿上。当时,马受了惊,差点把他掀下来,恰好礼拜五赶到,一枪打死了狼。

不而喻,一听到礼拜五的枪声,我们都催马向前,即使路很难走,还是尽快地赶去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刚一绕过前面挡住视线的树丛,整个情况便一目了然了,只是一时还没看清打死的是什么野兽。

接着礼拜五同熊打了一仗,这一仗打得又大胆又出奇,尽管起初我们很吃惊,也很为他担心,但是我们个个看得兴高采烈。熊是行动笨拙的庞然大物,奔跑起来自然没有狼那样迅猛轻捷,所以一般来说,它的行动有两个特点:首先,人不是最合它的口味,不是它觅食的合适对象——但在它饿慌了的时候,就不能保证它干出什么事来了——所以,除非人们先去攻击它,它是不会来找麻烦的。如果你在树林里碰上了熊,只要不去招惹它,它也就不会招惹你。但千万要注意,就是得客客气气地向它让路,因为它这绅士架子很大,哪怕是皇亲国戚,它也不肯往边上让一让,不仅这样,要是你心里确实害怕,你最好的办法是一边眼睛望着别处,一边继续往前走,因为有时要是你停下来,站在那儿盯着它的话,它会认为你是在公开挑衅,如果你向它扔东西,又扔中了它,哪怕这东西只是一截手指头大的树梢头,它也会认为你在挑衅,这时它就会把别的事都放在一边,先来同你算帐。因为事关荣誉,这口气它非出不可。第二个特点是一旦它受到了挑衅,它无论白天黑夜都不会放过你,非要报仇雪恨不可;它会迅猛地向你扑来,直到追上你为止。

我们来到向导跟前,他已被礼拜五扶下马来。因为他既受了伤又受了惊,而且受惊的程度比受伤的程度还要重些。正在这时,那只熊走出树林,真是一个庞然大物,我一辈子还没见过这么大的熊呢。一见它,我们大家都不免有些吃惊,但礼拜五却显出精神抖擞的样子。“哦!哦!哦!”礼拜五指着熊,连叫了三声,“主人!答应我,我要同它握握手,让你们看一出上好的喜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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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家伙这么高兴,我感到奇怪。“你这个傻瓜,”我说,“他会把你吃掉的。”“吃掉我?吃掉我?”礼拜五连叫了两声,“我吃掉它。我要让你们开开心。你们都在这儿等着。我叫你们看得哈哈大笑。”说着,他往地上一坐,脱下脚上的大皮靴,换上一双平底软鞋,把他的马交给我的另一名仆人,便带着枪一阵风似的跑了。

那只熊慢慢地走着,根本不想招惹谁,偏偏礼拜五跑去和它打招呼,好像它能听懂他的话似的。我们隔着一段距离在后面看,这时我们已经走下加斯科涅境内的比利牛斯山,进了一处大林区,这里地势平坦开阔,但有很多树木。

礼拜五跑得比熊快得多,转眼便追上了它,并捡起一块大石头朝它扔过去,不偏不倚击中了它的脑袋,但这石头就像扔在墙上一样,丝毫无损于它。而礼拜五的目的倒是达到了,因为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就是要惹得熊来追他,让我们看看他所谓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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