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阿姆斯特丹没有黑夜。
市中心的伦勃朗广场,水坝广场,所有能看球的酒吧和餐厅,全都挤满了身穿阿贾克斯的球迷。
他们高举着啤酒杯,一遍又一遍地高喊着球员们的名字,进入决赛后,他们的歌声更是被好多不关心球赛的市民投诉。
陈风这个名字,更是被提及,歌唱次数最多的那一个。
“oh~我们的东方大炮!无所不能!”
他们在酒吧,餐厅,街道议论着那个最后时刻的点球,讨论着那个夸张的助跑距离,讨论那记快到连摄像机都几乎无法捕捉的暴力射门。
第二天,荷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电讯报》,更是用一整个版面,来报道这场史诗般的胜利。
头版头条的标题,简单粗暴。
《上帝之足!》
配图,正是陈风站在点球点前,摆出那个夸张助跑姿势的背影。
一家荷兰本地的电视台,甚至专门请来了一位大学的物理学教授,试图通过电视转播的慢镜头回放,来测算出陈风那记点球的瞬时速度。
电视屏幕上,那位头发花白的教授,指着屏幕上定格的画面,一脸严肃地分析道:“根据我们的模型估算……”
“从足球被击出的瞬间,到它接触到球网,飞行时间大约是0.15秒,罚球点距离球门的距离是11米,考虑到足球在空气中会有一定的速度衰减,我们可以大致推算出,这颗足球在离开陈风脚面时的初速度,至少达到了惊人的每小时270公里!”
270公里每小时!
当这个数字从教授口中说出时,整个演播室吓了一跳。
“教授,你没算错吧?”主持人一脸难以置信地问道。
“当然,这只是一个基于理论加上我们的模型的估算,会有一定的误差。”教授推了推自己的眼镜,“但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我们对人类极限的认知。”
“据我所知,目前有记录的足球最快时速,是由巴西球员罗尼?赫伯森在2006年创造的,当时他的任意球时速达到了210.9公里每小时,而陈风这一脚,如果数据准确的话,马上就可以将这个记录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维度!”
此时教授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惋惜。
“只可惜,由于比赛场地没有安装专业的多普勒雷达测速系统,所以这个记录只能估算,无法得到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官方认证。”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见证一个奇迹的诞生!一个属于足球的,纯粹的暴力美学奇迹!”
这条新闻,很快就被翻译成各种语,在全世界的球迷论坛和社交媒体上疯传。
“270公里?开什么玩笑?这是人类能踢出来的速度?教授想出名出疯了吧?”
“我昨天看了直播,那球真的突然消失了,眼睛都跟不上!”
“太恐怖了!这要是踢在人身上,不得当场吃席?”
“楼上的,你忘了塞维利亚那个倒霉蛋了吗?他只是被闷了一下,就直接进医院了,我要是结结实实挨一脚,我可能会看见我太奶向我招手。”
“从此以后,陈风罚球的人墙,谁爱站谁站,反正我不站!”
一时间,关于陈风杀人足球的讨论,成为最广泛的讨论之一。
作为主角的陈风对此一无所知。
比赛结束后,他就把自己关在家里,睡了一天一夜。
当他从床上爬起来,打着哈欠,走进客厅,随手拿起桌上的平板电脑,想看看有什么新闻。
他就看到了那条关于自己点球时速的报道。
“270公里小时?”
陈风看着屏幕上的那个数字,眨了眨眼,以为自己还没睡醒。
他揉了揉眼睛,又凑近了仔细看了一遍。
没错,就是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