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蓝交织的霓虹灯牌疯狂闪烁。
雨后的街道坑洼不平,积水像一面面破碎的镜子,把刺眼的光污染成倍反射回半空。
雷爷靠在劳斯莱斯车头,猛吸了一口雪茄。
火光忽明忽暗,映照着他脖子上那道狰狞的刀疤。
“拍。”雷爷吐出一口浓烟,眼神像狼。
人群里,那个被砸了索尼相机的摄影师冷笑出声。
“找死。”
他盯着林墨手里的徕卡,满脸嘲弄。
“大逆光,背景全是高频闪烁的led招牌,连个主光源都没有。”
“这种极端光比,就算是我的索尼a1,不架三盏六百瓦的外拍灯,拍出来也是一张死黑的大黑脸。”
“他拿个破胶片机,还不用闪光灯?拍个鬼!”
周围几个懂行的野路子摄影师也跟着摇头。
“这小子真是不懂行。”
“那镜头镀膜都掉光了,镜片里全是霉丝。这种破烂遇到强逆光,眩光能把整个画面吃掉。”
“雷爷今天非得卸他一条胳膊不可。”
赵大志听着周围的议论,冷汗顺着额头往下淌。
他太清楚自己给林墨的那个镜头是什么货色了。
那是个从垃圾堆里翻出来的苏联仿制头,边缘开胶,严重漏光。
平时拍拍大晴天还能凑合,遇到这种霓虹灯直射的夜景,漏进去的杂光绝对会让底片糊成一团白板。
“林哥……”赵大志声音打颤,扯了扯林墨的衣角,“要不我给你弄个反光板?我车里有手电筒,好歹补个面光啊!”
林墨没动。
他连看都没看赵大志一眼。
“退后。”
林墨吐出两个字。
赵大志一愣,只能硬着头皮退开两步。
林墨举起那台布满划痕的徕卡m3。
黄铜机身贴上眉骨。
冰冷。
沉重。
底盖上那道深深的弹痕,抵着他的掌心。
林墨闭上左眼。
右眼贴紧取景器。
“咔哒。”
左手拇指拨动镜头上的光圈环。
没有看刻度。
全凭肌肉记忆。
光圈全开,f1。5。
右手食指搭上快门转盘。
右手食指搭上快门转盘。
130秒。
这是手持拍摄的极限慢门。
“装模作样。”索尼摄影师在旁边嗤笑,“连测光表都不用,盲猜曝光?你以为你是布列松?”
林墨充耳不闻。
取景器里,世界变得纯粹。
鲜血唤醒的战地英魂,在这一刻产生共鸣。
“嗡——”
林墨的视网膜上,突然浮现出几道极细的金色线条。
上帝视角,构图纠错。
金色线条在取景框内快速移动,将杂乱无章的街道、刺眼的霓虹灯、积水的反光,瞬间切割成完美的黄金比例。
光线太乱?
那就让它乱到极致。
镜头漏光?
那就把漏光变成武器。
林墨微微压低机位。
取景框的边缘,正好迎上背后那块巨大的粉色霓虹招牌。
强光刺入没有镀膜的破旧镜头。
瞬间,严重的眩光和鬼影在镜片内部疯狂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