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秀英说什么都不同意。
用她的话说,本来就生了病,再不吃点热乎的,病还怎么好,再说,热个饭而已,也累不着她,她去去就回。
林云舒劝不动她,只能看着她风风火火地出门,自己也穿上鞋往病房外走。
她昨晚打了一针,高烧是退了,身体也比昨天有劲得多,就是睡得太久了,不但头疼,还有点头重脚轻,生怕自己走得快了,再不小心摔个跟头,所以去厕所的这一路她都走得很慢。
好不容易要走到地方了,又听到了不远处传来婴儿嘶声裂肺的哭喊声。
还有女人难掩焦急道:“小祖宗,别哭了行不行,我就想上个厕所,怎么这么难,我马上就好,你安静——”
她话还没说完,余光就扫到一道熟悉的身影,不由地朝林云舒看过来。
林云舒正要收回视线。
女人睁大眼睛:“林云舒?!”
林云舒心下惊讶,这人竟然认识自己,可自己怎么对她没有半点印象。
她多看了女人一眼,女人二十左右岁年纪,生得十分漂亮,打扮得也很时髦,不但衣服是时下最流行的款式,还穿了一双细跟的小皮鞋,夹了个棕色皮包,从头到脚都精致又亮眼。
不过因为又要拿包,又要哄孩子,她不免手忙脚乱,看着有些狼狈。
似乎留意到林云舒的目光。
她似乎有些不自然,眼神躲闪了一下,这一躲闪,还真让林云舒品出几分熟悉的味道,像极了记忆里的某个人。
那人是原身的小学同学,还曾短暂地当过原身的同桌,长得极好,仔细看,的确跟眼前人有相似之处,应该就是一个人,只是小时候的她更为高傲,总扬着下巴,像只骄傲的孔雀。
林云舒回想了一下,这姑娘似乎姓李,名叫明月,是双职工家庭的独生女。
之所以记得这么多,不是因为原身跟李明月关系有多么好,恰恰相反,两人平时跟斗鸡一样,见面就掐。
即使当了半个月的同桌,两人的关系也没变融洽,甚至还吵得更凶了。
不过话说回来,两人关系不好也正常,一个是家里老幺,还是唯一的女儿,打小就被当成眼珠子一样呵护,另一个是独生女,更是要星星不能给月亮的主儿,脾气一个比一个大,性子一个比一个娇,看得上彼此才怪。
同桌没几天,两人就互相看不上变成经常争吵,又从争吵进化成互殴。
最后还是老师看不下去,将两人分开,这之后,两人倒是很少会吵架。
一是离得远了,吵不起来。
二是因为李明月很少再来学校。
原身跟李明月关系不好,也没把李明月的事放在心上,只记得有很长一段时间李明月连学都不上了,偶尔来学校一次,精神状态也是格外的差。
如同一朵快要枯萎的花,活着是活着,可没了精气神,大抵是家里出了变故。
不过现在一看,李明月精气状态还是很好的,想必是变故发生之后,她生活没变差,最起码钱和票是不缺的。
林云舒这边默默地想,正被林云舒注视着的李明月也感觉到了不自然,隐隐后悔自己跟林云舒打的这声招呼。
自己不知道林云舒是什么德行吗,这闲的没事主动跟她说什么话,但凡能把时间倒回一分钟前,她都会假装不认识林云舒,免得被人家打量,可现在想这些已经晚了,李明月挽了下长发,假意说道:“好巧,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