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嘉》附)
释名兰香(《嘉》)、香菜(《纲目》)、翳子草。
禹锡曰∶北人避石勒讳,呼罗勒为兰香。
时珍曰∶按∶《邺中记》云∶石虎讳勒,改罗勒为香菜。今俗人呼为翳子草,以其子治翳也。
集解禹锡曰∶罗勒处处有之。有三种∶一种似紫苏叶;一种叶大,二十步内即闻香;一种堪作生菜。冬月用干者。子可安入目中去翳,少顷湿胀,与物俱出也。
时珍曰∶香菜,须三月枣叶生时种之乃生,否则不生。常以鱼腥水、米泔水、泥沟水浇之,则香而茂。不宜粪水。kt仙《神隐书》∶园旁水侧宜广种之,饥年亦可济用。其子大如蚤,褐色而不光,七月收之。
弘景曰∶术家取羊角、马蹄烧作灰,撒湿地遍踏之,即生罗勒。俗呼为西王母菜,食之益人。
气味辛,温,微毒。
禹锡曰∶不可多食,壅关节,涩营卫,令人血脉不行,又动风,发脚气。
主治调中消食,去恶气,消水气,宜生食。疗齿根烂疮,为灰用之甚良。
患呕者,取汁服半合,冬月用干者煮汁。其根烧灰,敷小儿黄烂疮(禹锡)。主辟飞尸、鬼疰、蛊毒(吴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