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的任期,转眼就到了末尾。
回京的日子一天天近了。
这天,秦墨换了身寻常布衣,在街上慢慢走着。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最初落脚的那家客栈。
他掀帘走了进去。
“哎哟!秦大人!”
客栈老板一眼就认出了他,连忙从柜台后迎出来,脸上的笑真切得很。
如今在平阳城,秦墨就是百姓心里的活菩萨。
短短三个月,给了他们从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
“生意怎么样?”
秦墨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笑着问道。
“好!好得不能再好了!”
老板搓着手,笑得合不拢嘴,“托您的福,商路通了,往来的客人多了几倍。我这小店,天天客满!”
“说起来,全是沾了您的光。”
“那就好。”
秦墨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街道,轻声道,“我就是过来看看,过两天就要回京城了,就不特意跟大家告别了。”
老板脸上的笑一下子收了,张了张嘴,想说点挽留的话,却又知道留不住。
只能重重叹了口气,眼眶有点红。
秦墨没再多说。
他在平阳城待了整整三个月。
从最初的满目疮痍,到如今的烟火气十足。
他认识了很多人,能叫出百姓的名字,记得谁家有几口人,谁家的地在哪。
窗外的阳光洒进来,落在桌面上,暖融融的。
街道上人来人往,叫卖声、说笑声此起彼伏。
孩子们追跑打闹,老人们坐在墙根晒太阳。
秦墨看着这一切,嘴角微微扬起。
这三个月,值了。
哪怕付出再多,哪怕担再大的风险,都值了。
趁着夜色。
秦墨没惊动任何人。
只带着素心、听竹,两位侯府护院,还有五十名禁军,悄无声息地出了县衙。
剩下的禁军全留给了陈大虎,帮着他撑住平阳城镇武司的摊子。
一行人走到城门口,秦墨回头望了一眼。
三个月前他来时,城墙斑驳破旧,墙皮剥落,像座半死的荒城。
如今再看,焕然一新。
“平阳城”三个大字透着生机。
短短三个月,这座城从里到外,都换了模样。
他轻轻吐了口气,刚要吩咐听竹驾车。
身后忽然传来了脚步声,还有隐约的人声。
秦墨回头,愣了一下。
城门处,林腾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乌泱泱一片人。
成百上千,或许还不止。
人流还在不断从城里涌出来,一眼望不到头。
夜半三更。
整个平阳城的百姓,几乎都没睡。
他们心里都清楚,那位救了整座城的秦大人,要走了。
这个只待了三个月的少年,早已成了所有人的主心骨。
“秦大人。”
林腾快步走过来,眼眶发红,“百姓们都知道您要走,都想来送送您。拦不住。”
“秦大人,这是家里母鸡下的蛋,您带着路上吃!”
“秦大人,这是我家晒的干菜,不值钱,您别嫌弃!”
“秦大人……”
人群围了上来,你一我一语,手里都攥着东西。
鸡蛋、干菜、杂粮饼、布鞋……都是最不值钱,却也最金贵的心意。
没人说“大人您别走”。
不是不想留。
是他们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