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人儿童享有生命权,任何人不可随意伤害妇女儿童的生命,
二,女人既有生育自由,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三,父母和离时,三岁以下孩子判给女方。
四,女孩有同等享有教育的权利。
另奖励积极养育女儿者可免除全家三年赋税。
辰时一到,程思淼和南溟越先后到场。程思淼是主审官,南溟越一旁陪审。
镇上的百姓几乎都到场了,都屏息静气等待开庭。程夙雪也站在人群中听审。
终于程思淼一派惊堂木。命人将原告被告带上堂来。
原告小冯氏山杏,状告婆婆冯氏残害自己的女儿六个月的灵儿,将五根缝衣针,刺入灵儿体内,差点致女儿死亡。
还另外几年前,冯氏用同一样的手段将她的两个女儿害死。
山杏的诉求是将冯氏判死刑。并申请和丈夫冯大勇和离。
冯婆子昨天已经供认不讳承认了自己的罪行,今天她没抵赖。
悲哀的是:她之所以承认的痛快,是她根本不觉得自己犯下了罪行。
坚持认为那是自己家务事,她的孙女她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杀掉一个不想要的赔钱货她是没有错的,是为自己家节省粮食。
无论她是怎样理解的她自己的行为的。她都被县太爷按律判了二十大板,三年刑狱。山杏和冯大勇当场被判和离。
程夙雪站在人群里听百姓小声议论着对审判结果的看法,听了半天他们大都和冯氏是一个想法。
觉得官府对这种事有点小题大做。这事是禁止不了的。
程夙雪心想禁止不了也要禁,不急,慢慢来,重典之下出良民。至少今天的公审,也能让寻常百姓行凶时,心里先掂量掂量。
其实,昨晚南溟越也和百姓一样的观点,这是历朝历代屡禁不止的民间陋习。
律法上是有禁止虐杀女婴的条例的,只是被从民间到朝堂彻底无视了而已。
程夙雪让南溟越去查一下枣泉的人口普查的结果,看看男女比例多少,他就知道这条女童保护法是有多么重要了。
南溟越当时就喊来户部的人查问,果然如程夙雪所说。
几年天灾下来,活下来的大部分是青壮年男子。
现在适婚青年男女的比例是五十比一。也就是说五十男人只能娶一个女人,四十九根光棍。
南溟越和户部一商量,连夜草拟了那几条律法条例。程夙看来过于潦草了些。但是,南溟越承诺以后会将它们慢慢完善。
他说先在自己的封地上实施起来,看看结果如何,然后考虑上报朝廷,写入驰虞朝法典。
程夙雪也算是达成了自己的心愿。也没过多的纠结,以后能不能真的实施了。自古以来法典都有个完善的过程,没有一蹴而就的事。
以后再有类似的情况发生,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报官了。
山杏终于得偿所愿,和灵儿住进了程夙雪雇工家庭公寓里。平时和慧娘一起织布。孩子交给翠翠和秋至带。
她说她要努力挣钱养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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