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看着民警,接着说
“他从小残疾,常年被欺负,学业、工作、创业、婚姻,没有一件事顺心,连做男人最基本的生育能力都没有。”
“自卑和怨恨,在他心里憋了几十年,早就把他的人性磨没了。”
“你们想想,他连自己名义上、亲手宠大的女儿,都能痛下杀手,还有什么事是他做不出来的?”
民警听完,心里对张舒红的怀疑更深了:
“你仔细回忆一下,早些年张淑红有没有雇佣过保姆?任何细节都可以。”
这句话,唤醒了张兴尘封的记忆
“有!我想起来一件事!1997年,我们闹离婚、我女儿失踪的前一年!”
“那时候他父亲生病卧床,家里雇了一个小保姆,才十八岁,叫李春花。”
“小姑娘是船营区搜灯站镇五里桥村的人,原本是做服务员的,听说当保姆月薪三百五,赚钱更多,就转行做了保姆。”
“那孩子特别老实本分,每次我去张舒红家商量孩子抚养权的事,都是这个小姑娘开门,待人特别客气。”
“可到了1997年年底,我再过去的时候,人就不见了。”
“不见了?张淑红怎么说的?”
“他说小姑娘辞职不干,回老家了。”
“我当时没多想,直到1998年我搬家躲他之后,偶然听他一个朋友闲聊说起,当年李春花失踪后,家里报过警,警方还专门调查过张舒红。”
专案组民警立刻连夜核查旧案档案。
果然!
1997年,十八岁保姆李春花离奇失踪,家属报案后,因没有线索,案件一直悬而未决。
更诡异的事情,还在后面。
“根据旧案记录,1998年年底,李春花家人先后收到两封署名是女儿的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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