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打算在车上补日记的,但是晃来晃去我头晕晕的也没写多少,最后躺着睡着了。
晚上九点半这样到了,然后他带我到他宿舍,我们两个一直聊天聊到十一点多,然后我想着我得干点正事了,就开始补日记。
他发工资了,请我吃了塔斯汀,真开心。
他的宿舍比我的大,但是对比过后我还是更喜欢我自己的小窝,因为我的小窝很干净,我就是有点洁癖,喜欢干干净净的地方。
上一次去找他手还被划伤了,结果今天来找他手上的结痂正好掉下来,也不能说不是一种天意吧。
_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