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
对于这世上的大多数人而,这或许是一个模糊的命题。
毕竟这世间寻常平淡的日子太多,真正的喜欢总是少见的,很多时候,就连身处其中的人们自己,也说不清楚心动到底该是一副怎样的模样。
心跳加速也许只是因为走得太急,频频回望或许不过是出于一时的新奇,谁又能笃定地给那些复杂的心思贴上名为“爱慕”的标签?
除非,曾经有过某种真正刻骨铭心的经历。
比如在跌入冰冷泥沼、几乎被无边绝望吞没的瞬间,被一道从天而降的光芒毫无保留地照亮;比如在那条孤立无援的绝路上,有人不顾一切地破开荆棘,把近乎窒息的自己硬生生拉回了人间。
经历过这种被彻底拯救、被全心全意救赎的人,是绝对不会认错那种心情的。
…
魔法科女生宿舍的房间里,窗外的晚霞已经渐渐被黄昏吞没。
桌角点着一盏微弱的台灯,暖黄色的光圈洒在信纸上,米莎坐在椅子上,瘦弱的身子微微前倾,手里攥着羽毛笔。
桌面上已经横七竖八地堆了好几个揉成一团的废纸球。
信纸上一行行。
字迹很工整,甚至是带着一种笨拙的虔诚。
从最初在舞会角落里那次不可思议的相遇,到同住一间寝室时那些看似平淡琐碎的日常,再到今天下午……在那个充斥着腐臭与冰冷的地底,当自己以为必死无疑的时候,那道撕裂黑暗、璀璨耀眼的淡金色光芒到来后。
还有那个温热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怀抱,以及耳边那句温柔得不像话的“别怕,我带你回去”。
笔尖在羊皮纸上沙沙作响,每一次落笔,米莎的心口都在不受控制地发颤,脸颊泛红。
如果换做任何一个旁观者站在旁边,看着这满满几页,恐怕都会毫不犹豫地认定——这是一封感情浓烈到化不开的情书。
但米莎自己从来不敢这么想。
毕竟,那是洛莉丝小姐。
阿尔德海姆公爵家尊贵无比的大小姐,容貌耀眼得像天边晨星,魔力强大得宛如神明降世,平时走在学院回廊里都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而自己呢?
不过是一个勉强挤进魔法科的落后生,胆小、自卑、自己这样的人,光是能作为室友替大小姐端茶倒水、在平日里帮大小姐背两句不痛不痒的黑锅,就已经耗尽了这辈子所有的运气。
所以……
这不是情书……
米莎把写好的信纸小心翼翼地叠好,低声喃喃着,像是在说服自己:
“只是……感谢而已,把所有想说的心里话,所有的感谢,全都写下来……哪怕洛莉丝小姐只看一眼就好。”
她小心地将信纸装进一个纯白的信封里,贴身收进了内侧口袋。
现在,后夜祭就要开始了。
她想,洛莉丝小姐应该会在那,趁着篝火燃起的间隙,把这份感激亲手交到洛莉丝小姐手中……
只要这样,就足够了。
……
……
—中庭。后夜祭—
呼……总算,彻底摆脱了。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靠在广场外围的一棵橡树旁。
天知道我刚才经历了什么!
海伦娜那个大双马尾丫头,带着那群跟班千金,简直就像是一群闻到甜味的蜜蜂。
她们硬是把我拽进了红茶馆,翻来覆去吹捧了整整一个钟头!
中途我还不得不假装优雅从容地微笑着品茶,脸颊上的肌肉都快笑僵硬了,最后还是趁着她们争论“到底是用草莓慕斯还是黑森林蛋糕来庆祝大小姐的胜利”时,我才说有事情先行一步,从侧门一溜烟逃了出来。
此刻,站在树下,迎面吹来的微风让我混乱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眼前的景象,热闹得简直就像是某些校园恋爱动画里的标准名场面。
整个中央广场的草坪上,魔导路灯都被调成了柔和的昏黄色调。
而在广场的正中央,那一座高达数米的原木篝火架早已经熊熊燃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