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通宝当铺,林策把包里的东西盘点了一下。二十五两金子和昨天剩下的八十两银子都包好塞进布袋里。加起来,他现在的身家已经超过三百两银子了。
林策忽然愣了一下。
三百两。
前几天,他还蹲在后埔村的巷口,把兜里那三张皱巴巴的钞票数了一遍又一遍,盼着能多数出一张来。那时的他连房租都交不起。
现在呢?三百两银子。
一两银子按购买力折算,少说也值几百块人民币。三百两就是……他有点算不过来,但肯定比他之前所有的存款加起来还多。
林策站在街边,忽然觉得腿有点软。
不是害怕,是兴奋。是一种穷人突然得到一大笔钱之后那种不真实的、飘飘然的感觉。他想大笑,又想蹲下来抱住自己的头。他想找人说说,又知道谁都不能说。
暴发户?可能吧。
他林策活了二十八年,从来都是穷得叮当响,今天终于尝到了“有钱”的滋味。虽然这钱还不能光明正大地花,虽然还得偷偷摸摸地将黄金换成钱,但,他有了。
林策深吸一口气,把脸上那股压不住的笑收了收,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走路。
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可返回。冷却结束。」
但他不急着回去。反正随时可以走,不如再待一会儿,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
林策背着布袋,开始在奉安府的大街小巷闲逛。走了没多远,他忽然觉得身上不自在,街上的行人时不时看他一眼,有的盯着他的卫衣看,有的瞅他的运动鞋。虽然没人过来问,但那眼神让他浑身不舒服。
他一直穿着这身现代衣服,在这个世界确实太扎眼了。
林策想了想,决定去买一身这个世界的衣裳。
他找了一家成衣铺,门面不大,门口挂着几件袍子。掌柜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正在熨衣服,看到他进来,上下打量了一眼,眼神里带着好奇,但没多问。
“客官,买衣裳?”
“嗯。”林策看了看挂着的袍子,“有没有现成的?不用太好的,普通的就行。”
妇人从架子上取下一件青灰色的棉布袍子,又拿了一条绑腿的裤子和一根布腰带。
“客官试试?这件应该合身。”
林策接过去,到里间换上。袍子有点大,但扎上腰带就好多了。裤子是宽口的,用布带绑在小腿上,穿起来有点不习惯,但比卫衣牛仔裤顺眼多了。
他走出来,妇人看了看,又帮他理了理领口,点了点头。
“客官穿着精神。这套衣裳加鞋子,一共一两二钱银子。”
林策又挑了一双布鞋,换上之后,把自己换下来的卫衣牛仔裤和运动鞋叠好,塞进布袋。
他对着墙上的铜镜看了看,镜子模糊,只能看出个轮廓。青灰色的袍子,布鞋,头发虽然短了点,但乍一看跟这个世界的普通百姓没什么区别。
林策满意地点了点头,付了银子,出了门。
换上本地衣裳之后,街上的人果然不再盯着他看了。林策混在人群里,走过铁匠铺,看铁匠叮叮当当打铁;走过药铺,闻到浓烈的草药味;走过书院,听到里面传来孩童的读书声。街上的百姓忙忙碌碌谁也不多看他一眼。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跟现代也没什么两样。都是老百姓过自己的日子,柴米油盐,家长里短。
但他不再是以前的他了,怀里那二十五两金子,加上八十两银子,折算下来比六十万人民币还多。六十万啊,他以前想都不敢想。
林策摸了摸包裹里的的金子,嘴角又忍不住往上翘。他赶紧低下头,假装看路边的摊位。
暴发户就暴发户吧。穷了二十八年,好不容易暴发一回,还不许他高兴高兴?
林策在街上又转了一会儿,买了两块糕点揣在怀里,然后转身往城外走。
到了城外那片废墟,他确认四周没人,掏出手机,按下了「返回」。
白光一闪。
出租屋回来了。
灯还亮着,林策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凌晨两点二十一分。他出发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十九分,在异世界待了将近一天一夜,这边只过了两分钟。两个世界的时间流速大约是,那边过十二个小时,这边只过一分钟。
他在心里默默记下了这个数据。
林策把包里的金子和银子掏出来,放在桌上。两锭十两的金元宝,一锭五两的金元宝,外加几锭银子和碎银。